学校收费自检自查报告精选3篇
学校收费自检自查报告(精选3篇)
学校收费自检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自治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学校收费自检自查报告 篇2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文件精神,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强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3、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
5、认真落实好“一科一辅”文件精神。
6、不组织培训班、补习班等另立收费项目。
7、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一科一辅”的文件精神下没有其它收费项目。
2、能做到校务、收费公开,透明。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有效促进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学校收费自检自查报告 篇3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1、学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未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积极办理补助生活费等有关手续。
4、免费向学生提供配套练习册;学校禁止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他商业服务机构以任何形式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行或变相强行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行为。
(二)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幼儿园收费实行统一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为在园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及时公布收支情况,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不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费用收取完毕后,及时将全部资金及收费名单上报教委。
(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学校未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及有偿补习班;禁止公办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四)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前,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发放“收费明白纸”,做到每一项收费都公开、透明、有依有据。
(五)学校要始终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机制,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为群众提供方便便捷的问题反映渠道,建立健全问题处理机制,保证举报畅通有效。对群众的教育收费举报要快查快结,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事发地。对问题查处不力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