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通用32篇)
担保合同(通用32篇)
担保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_____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_____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_____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_____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_____。抵押期间,该抵押_____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_____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_____管理机关办理抵押_____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_____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向当地_____机构投以机动__________,_____受益人为甲方。_____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其_____到期的,乙方应在_____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_____机构续保,_____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_____,_____费由乙方承担。_____项目如下:
1、机动_____损失险;
2、机动_____强制险;
3、机动_____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_____发生_____事故,甲方有权将_____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_____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_____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_____的,乙方应到_____机构办理_____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_____金额小于抵押_____评估价值的,应补足_____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_____的_____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_____,也不得对抵押_____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_____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_____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_____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_____,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_____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_____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_____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_____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_____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_____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_____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担保合同 篇2
甲方(债权人):
乙方(保证人):
丙方(承租人):
为了更详细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依据____年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为甲方与乙方: 签署(编号:)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系与乙方: 签署《 》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参加本补充协议。
第三条;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与乙方达成的相关协议。
第四条:如出现本补充协议所担保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乙丙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而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向租户代收取租金,直到所有款项还清为止。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签字和手印:
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时间:
担保合同 篇3
甲方(包括配偶):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市
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向____区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其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处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型号: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车管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6、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的理由。
7、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9、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一、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
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___________
甲方配偶: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4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活动。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的,可以顺延借款合同,展期另行约定。
三、贷款利息采取零利息的形式。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贷款偿还:
1.如甲方未能按期还款,最迟应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向乙方申请展期,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展期。
2.乙方如需临时收回贷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还款。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买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利用贷款造成损失和浪费或者利用贷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生效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一步约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 (盖章)贷款人(乙方):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
担保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甲方:
乙方:
担保合同 篇6
借款人(简称甲方):
出借人(简称乙方):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借款内容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2、期限:共计个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月利率:,付息方式:月付息。
4、计息时间:借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5、甲方需严格按本合同签订日期准时还款,不得延期或续贷。
第二条: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提前还款,利息按实结算。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借款
1、甲方发生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违约金为借款额的20%,逾期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利息二倍计算:延期付款应给付滞纳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延期违约金同时计算。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担保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担保方责任
1、担保人同时承诺直至该债务人本息及违约金偿还完毕止。
2、担保范围不仅包括前述内容,还包括逾期归还本息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3、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如一方违约引起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担保方:
担保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日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年_____月_日
担保合同 篇8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实施暂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
二、贷款期限:
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式:
1.贷款利息为月利息,即每月人民币。利息自甲方收到贷款之日起计算。
2.双方约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如果第一天是周末或假日,将相应推迟。
四、贷款偿还:
1.贷款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的,本借款合同自动展期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乙方如需临时收回贷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还款,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
五、违约和违约处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属于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对贷款的违约部分征收罚息。
2.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直至依法追偿未偿贷款本息。
六、生效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一步约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贷款人(乙方):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担保合同 篇9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本担保于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NJ20xx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 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
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担保合同 篇10
担保书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本担保于 20 年月日由以上三方在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 20 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 年月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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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 ____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12
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1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2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13
[摘要]当前,我国市场商品质量问题很多,比如假药、假酒、伪劣化肥、劣质电器等商品不断冲击市场,愈演愈烈;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恶性事故屡有发生,给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伪劣商品造成的严重危害已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依合同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转移标的物的所以权于买受人的义务,此外,还负有两项瑕疵担保义务,即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本文重点阐述了两项瑕疵担保义务的构成要件、表现情况以及法律效力问题。
[关键词]买卖合同;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一、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支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53、155条的规定属于物的瑕疵担保的规定。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包括价值瑕疵担保责任、效用瑕疵担保责任和所保证的品质担保责任三种。物的价值瑕疵担保责任是指担保标的物无灭失或者减少其使用价值的瑕疵。效用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应担保标的物具备应有的使用价值,标的物无灭失或减少效用的瑕疵。例如,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冰箱为了保存和冷冻食品等即属于物的通常效用。所保证的品质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应担保标的物具有其所保证的品质。出卖人对标的物所具有的品质保证,应以双方当事人的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出卖方违反品质担保义务应如何承担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约定不明或无约定的,可协议解决;不能协议的,买方可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减价或退货等救济措施,买方有损失的可请求损害赔偿。另外,买方还可选择合同解除权,但解除权的行使须在卖方规定的期限内。
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
1.权利有瑕疵。其大致有两种情况:第一,权利不完整或欠缺之瑕疵,其常见情形有:全部权利属于第三人;权利一部分属于第三人;权利受第三人权利之限制,即买卖标的之权利虽属于出卖人,但其上附有第三人的权利;在出卖之货物上有他人享有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权利本身不存在之瑕疵,包括两种情形:债权及其他权利之不存在,这限于买卖债权或其他权利的契约;买卖有价证券的,有价证券已经公示催告而无效。
2.权利瑕疵须于买卖合同成立时存在。权利瑕疵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即存在,这是出卖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如果买受人是在买卖合同成立后知道标的物权利有瑕疵时,那么出卖人仍然要负责任。这是因为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既有可能在订立合同时存在,也有可能是在买卖合同成立后才出现。至于瑕疵之产生是否由可归则于出卖人之事由所致及出卖人是否知情,则在所不问。合同成立后才出现权利瑕疵则是出卖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瑕疵担保责任。
3.权利瑕疵须于买卖合同成立后履行时仍存在,若权利瑕疵仅于合同成立时有在此后履行前即已去除者,则无需承担权利的瑕疵责任。所谓权利瑕疵已经除去,是指第三人不能向买受人就买卖的标的物主张自己的权利。
4.须买受人不知有权利瑕疵的存在,是否知道应由出卖人负举证责任,但买受人的知道不必是实际知道,若通过合理途径即可了解而不做了解,视为知道。
5.须因权利瑕疵而使买受人遭受损害或损失。
(二)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情况
1.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对标的物也享有所有权。
2.标的物的所有权受有限制。这主要是指出卖的标的物上设定有其他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优先权等,从而使买受人不能完全地行使所有权。或者,当第三人行使标的物上的权利时,买受人就会丧失所有权。
3.出卖人享有出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该标的物的设计或制造却侵犯了他人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三)权利瑕疵担保的效力
出卖人违反这一担保的法律后果,从出卖人方面看是他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且该责任不以过错为条件,从买受人方面看是他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通常主张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等,但买受人于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另外,我国合同法还规定“买受人确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该项规定是赋予买受人积极的救济权,能够更好地保护买受人的权益,是对传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冲破和完善。
担保合同 篇14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XX市XX区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 ,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担保合同 篇15
为加强公司管理,减少或避免业务差错、经济纠纷。公司出纳必须签订经济担保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内容:
一、本合同自员工入职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被北京瀚海京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盗窃、挪用公款或欠款不还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应向公司赔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概况:
工作单位及电话: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住宅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担保人签字:
六、被担保人签字:
备注:
担保顺序为: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其中之一。
担保合同 篇16
债务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39;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五、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七、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17
出借人(抵押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声明与保证
(一)抵押人声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抵押人保证:
1、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当抵押人联系障碍时,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抵押人及共有人:
(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担保合同 篇18
合同编号: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以下统称丙方):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鉴于:借款人需人民币: (大写 )用于 ,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
1、本合同项下: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 大写( )的借款;
2、本合同项下借款仅用于: ;
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4、本合同项下宽限期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5日内;
5、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与《借据》(本合同附件一)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
6、本合同项下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出借人不计收款利息;如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未向出借人全部履行还款义务,则自该笔借款发生之日起至全额偿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该笔借款的资金利息。
第二条 借款人应当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向出借人全额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若逾期未全额偿还,在宽限期限内,逾期每日向出借人支付本合同下借款总额5%的滞纳金;若宽限期届满,借款人仍未向出借人全额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视为借款人根本性违约,借款人除应当向出借人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滞纳金、利息外,还应当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同时向出借人支付其实现债权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 丙方项下各担保人自愿以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资产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 借款人及丙方项下个担保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自愿在任何时候配合出借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所需费用有借款人支付。
第五条 出借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出现任何可能致使本合同项下出借人 债权难以实现以部分实现情形时,出借人有权提前主张本合同项下债权。
第六条 本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活解除本合同;确须变更、接触的,必须经双方协议并一致同意;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和合同中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至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通知活沟通均应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留存一份;
4、附件一:借据(仅由借款人出具一份,有出借人留存)
5、附件二:
出借人签字(盖章/捺手印):
借款人签字(盖章/捺手印):
丙方项下各方签字(盖章/捺手印):
本合同签到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
担保合同 篇19
本担保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以下双方在______签定:
1、(以下简称“委托人”)住所:
2、(以下简称“担保人”)住所:
签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与(以下简称“贷款人”)签定编号为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期限为年的编号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
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以外经债务人、担保人双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担保方式:是指对债务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者保证。
2、本担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时间上的规定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月、该日和该季度。
二、合同基础
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担保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并签定相应的反担保合同。
1、经担保人认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向担保人支付贷款金额的%,人民币万_____元作为偿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冲抵债务,该保证金所生孽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定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4)、其他财产抵押合同;
6、其他: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担保人负有保密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6、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委托人保证接受担保人对担保期间内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决策等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审,如果发生审计费用的,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此予以积极配合。委托人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的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保送担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担保人保送财务报表;
8、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偿后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担保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因担保人自身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件
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1、委托人在本担保合同签定后,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担保合同的规定;
2、向担保人签发的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或者质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质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或者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的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时,担保人被迫履行担保义务,而或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以及参与保证的第三人有绝对的追索权,该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约束和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垫款费用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垫款后七日内,无条件的向担保人清偿全部垫款本金、利息及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的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时,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纳因增加或延长担保金额而必须对担保人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调查费评审费等),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相关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合同时,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的确定。根据委托人与贷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所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为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2)收取担保费标准的确定。根据担保人为委托人担保的总金额和总期限,以及担保费年率确定为担保人对委托人最终的担保费用。
(3)根据委托人和担保人本次担保所确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计算,委托人应在担保人开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用为人民币万_____元整。
2、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延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延迟交纳总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3、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偿所有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若逾期,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担保费用。逾期担保费以委托人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5%每月计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延迟交纳逾期担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4、其他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违约,除承担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_____元。
十一、本合同适用法律
本担保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担保合同一式份,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各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备制。
本合同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双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期 借款本金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条款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21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据甲方与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的购销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从属于购销合同。
一、担保责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丙方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担保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从属的购销合同,否则由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丙方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担保责任,丙方若对合同履行情况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义。
2、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时应附带能证明乙方违反供销合同未按期支付货款的书面文件。
3、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供销合同中约定的未履行货款以及供销合同所约定的违约利息、乙方中途退货的违约金,必须按照付款通知书规定的还款日期、金额、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书所规定还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笔款项的还款日计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作相应追偿。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丙方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________公证处存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22
甲方: 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电话: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厦门市银行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万元人民币。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二条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5)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
第八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F、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E、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F、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G、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H、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I、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甲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合同 篇23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姓名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编码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_联 系 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姓名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编码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_联 系 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2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租赁给乙方使用及丙方对此提供担保等事宜,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等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座落在 市 镇。甲方出租上述厂房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栋四层厂房面积 平方米,住宿楼一栋(除办公楼上方二层部分为甲方自用外)面积平方米,员工生活区(操场、绿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保证对出租的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享有出租权及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土地使用证编号:(房地产权利证书: )。
1.3 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为 ;其现有装修、生产设备状况(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1.4 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生产设备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用途
2.1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其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用于从事 的产品生产,不得利用上述租赁物及其场所、设施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租赁的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符合原有的用途。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生产设备的原有规划、设计及约定的使用性质,不擅自从事约定之外的其它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整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不再出租该厂房,乙方应如期搬迁。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设备等不计提任何折旧费用;但归还甲方时,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有修复的义务。
第四条 担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为保障乙方的生产经营不受甲方的债权债务干扰,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丙方)对双方的租赁活动进行担保,________年担保金共计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丙方;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4.2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月租金为人民币 。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 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
4.2 。1 租金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剩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每逾期____日,则乙方需另行按平均日租金的30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4.2 。2 自上述租赁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将四个月租金按月支付给甲方,当丙方支付到第四个月时,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按月将租金转入丙方,再由丙方转付甲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支付给丙方柒拾万元租金中剩余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自动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丙方责任与义务
5.1 丙方保证甲方能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 丙方保证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获得相应的赔付(第十条10。3项下的赔偿不在丙方责任之内,该赔偿款没有上限),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
5.3 丙方保证乙方可以获得本合同第十条10。2项下的赔偿,丙方对乙方的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同时将乙方交纳于丙方处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一同于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给乙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4 丙方有义务在甲、乙双方的租赁活动中担任中间人、证明人,并承担由于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觅其它合适厂房的义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6.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因本合同租赁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赁税)。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或缴款凭证后七天内缴付清楚。
第七条 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 租赁期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应制定明确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7.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附属设施。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若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乙方,其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3 租赁期间,甲方提供部分生产设备(详见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且负有连同其余租赁物一同返还甲方的业务。
7.4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方式设施及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有权予检查。甲方进行检查时,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3天内予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请人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和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电力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补偿的义务。
7.6 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厂区不影响消防、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搭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间乙方应予每平米人民币2元补偿甲方,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上述搭盖物归甲方所有且不予补偿,租金与房屋租金同时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将靠马路的墙体打掉改造为店面使用,乙方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的防盗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第八条 租赁物归还和转租
8.1 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完整地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还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原日平均租金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间的占用费。
8.2 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应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予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一)、(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3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征求获得同意后,方可将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无偿提供的生产设备除外)。
8.4 丙方在乙方归还厂房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及丙方应将乙方多缴纳的租金退还乙方:
(一)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厂房因____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不可抗力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叁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担保: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或合同约定的用途,用于从事约定之外的活动。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25
买方(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名称:______(中国(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 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 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 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 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 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十
一、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担保编号:_____________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业已与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第1条通则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第2条担保投资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第3条担保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第4条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或根据通则
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第5条担保货币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第7条保险费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39;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第________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第8条会计原则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第9条违约期限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年。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第11条仲裁在与通则第
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____市和国家)进行。第12条地址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____。第13条生效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担保内容: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委托费的约定: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XX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乙方义务: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住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26
甲方(抵押权人): __________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 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传真:______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27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民法典》、《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 出质权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附则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28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内容。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内容有一定的规定,但是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内容大家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内容作一个简要的阐述。
第一条 范围
1.本规则适用于声明受国际商会(第325号出版物) 关于投标、履行和偿还款项担保的规则(合同担保)管辖的任何担保、保函、赔偿函、保证或类似的义务承担,不论其使用何种名称或用何种措词来表达(担保)这一名称,本规则对此种担保的所有当事人都有约束力,除非在担保文书或此种担保的任何修改文件中另有不同的明文规定。
2.凡本规则的任何规定与应适用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有抵触,而当事人又不得背离该项法律规定者,则适用该项法律规定。
第二条 定义
就本规则来说:
1.投标担保,系指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即担保人)应投标人(即本人)的请求,或按照另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根据本人(即指示人)的请求所发出的指示,向招标的一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义务承担。根据此项义务承担,担保人承担因本人不履行投标所产生的义务而发生违约事件时,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
2.履行保证,系指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即担保人)应货物或劳务供应人或承包商(即本人)的请求,或按照另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根据本人(即指示人)的请求所发出的指示,向买方或发包人(即受益人)所作出的义务承担。根据此项义务承担,担保人承担因本人不履行本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下称合同)而发生违约事件时,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或者如果担保文书上有此规定,亦可由担保人选择由其安排履行合同。
3.偿还款项担保,系指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即担保人)应货物或劳务供应人或承包商(即本人)的请求,或按照另一家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根据本人(即指示人)的请求所发出的指示,向买方或发包人(即受益人)所作出的义务承担。根据此项义务承担,担保人承担因本人不按照本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偿还款项而发生违约事件时,担保人应就受益人预付或已付给本人但本人未予偿还的一笔或几笔款项,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
第三条 担保人对受益人的责任
1.担保人只按照担保文书所规定的条款与条件和本规则对受益人承担责任,其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担保文书上所载明的金额。
2.除担保文书上另有规定外,担保文书上所载的承担责任的金额不得以合同的部分履行为理由而要求减少。
3.担保人只能主张以担保文书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与条件为依据的抗辩,或本规则所允许的各项抗辩。
第四条 提出请求的最后日期
如果担保文书对担保人应当收到请求通知的最后日期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则此项最后日期(到期日)应当认为是:
1.如系投标担保,自出具担保函之日起6个月;
2.如系履行担保,自合同规定的交货或完工之日起或自上述日期的延展之日起6个月,或者自合同上规定的保修期限(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但以该项保修期限已明示包括在履行担保内为条件;
3.如系偿还款项担保,自合同规定的交货或完工之日起或自上述日期的延展之日起6个月。
如到期日适逢非营业日,则该到期日应延展到下一个营业日。
第五条 担保的满期
1.如果担保人在到期日或在到期日之前没有收到请求通知,或者根据担保所产生的任何请求已经得到解决,受益人的一切权利已全部得到满足,则担保即终止生效。
2.尽管有第四条的规定,关于投标担保:
(1)于受益人与本人签订合同表示受益人接受本人的投标的时候,以及如果在书面合同中有此规定,或者如果没有订立合同但在投标书中有此规定,于本人提交履行保证书时,或者在不要求提交履行保证书的'场合,则于本人签署合同时,为本人出具的投标担保即终止生效。
(2)如果已由另一个投标人中标订约,则不问该投标人是否已经满足本条第2款(1)项的要求,投标担保即终止生效。
(3)当受益人明示宣布他无意订立合同时,投标担保亦终止生效。
第六条 担保文件的退回
凡担保文书按照其条款与条件或按照本规则已终止生效时,保留体现担保内容的文书并不授与受益人以任何权利,该文书应毫无迟延地退回担保人。
第七条 对合同和担保文书的修改
1.投标担保只对本人提交的原始投标书有效,对该投标书的任何修改都不适用,同时,如超过担保文书规定的到期日或本规则规定的到期日,亦告无效,除非担保人以书面、电报、电传通知受益人;该项担保仍然有效或到期日已予以延展。
2.履行担保或偿还款项担保得规定如对合同作了任何修改则担保无效,或者规定应将此种修改通知担保人以取得他的同意。如无这样的规定,则担保对于合同及其任何修改所明示规定的本人的各项债务都有效。但担保对于超过担保文书所规定的金额或对于起过担保文书或本规则所规定的到期日都无效,除非担保人以书面、电报或电传通知受益人:金额已增加到规定的数额或到期日已予延展。
3.担保人对担保文书的条款与条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受益人的同意,才能对受益人生效,同时须经本人或指示人的同意(视情况而定),才能分别对本人或指示人生效(视情况而定)。
第八条 请求的提出
1.担保项下的请求权须以书面、电报或电传提出,并应使担保人最迟于担保文书或本规则规定的到期日之前收到;
2.担保人在收到请求通知时,应无延迟地将该项请求以及所收到的书面材料通知本人或指示人;
3.请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应予满足:
(1)须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提出并收到;
(2)必须附有担保文书或本规则所规定的书面材料;
(3)此项书面材料须于收到请求通知后在担保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果担保文书没有规定期限则应尽快提出。如系受益人自己的书面材料则最迟应在(担保人)收到请求通知后6个月内提出。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担保按照担保文书或本规则的规定已终止生效,请求就不应当予以满足。
第九条 作为支持请求权之用的书面材料
如果担保文书没有规定提交支付请求权的书面材料,或仅规定只须由受益人提出请求声明,则益人应提出:
1.如系投标担保,受益人应提出声明指出,本人的投标已被接受但后来本人却不签订合同或不按投标书上的规定提供履行担保,并应向本人发出一项表示同意下列事项的声明:即声明同意关于担保合同项下所付金额之全部或一部分,应由受益人支付给本人的请求权所引起的争议,应由投标书上所规定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或者如果没有规定或未能协商同意使用其他办法,则可由本人选择按照国际商会仲裁院的规则或者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如系履行担保或偿还款项担保,则受益人应提供法院的裁定或证明其请求有理的仲裁裁决,或者提出本人对此项请求及应支付的金额所表示的书面同意。
第十条 准据法
如果担保文书没有指出担保应受哪一个国家的法律管辖,则以担保人营业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对准据法。如果担保人有两个以上的营业所,则以出具担保文书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担保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可按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协议提交仲裁,仲裁按照国际商会仲裁院的规则或者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者按照担保人与受益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仲裁规则办理。
2.如果将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涉及本人或指示人的权利义务的争议提交仲裁,则本人或指示人有权参加仲裁程序。
3.如果担保人与受益人未能就仲裁或受某一特定法院管辖达成一致意见,则他们之间有关担保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只能由担保人营业所所在地国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或者如果担保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所,则由主营业所所在地国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或者由受益人选择,由出具担保文书的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内容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担保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第1条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_____
第2条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_____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_____元。
第3条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_____
第4条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第5条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6条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第7条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第8条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第9条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第10条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第11条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第12条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合同 篇30
担保合同,是指为了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当事人协商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那么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来为大家解答这个疑惑,请阅读了解。
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担保法规定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
解除合同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积极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主张解除担保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担保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接触担保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93、94、96,《担保法》20、52、74,《司法解释》10
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保证人依法享有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依法独立行使抗辩权,抵押权、质押权伴随主债权的消失而消失。
为解除保证担保责任,为解除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作为保证人的可以依法请求解除保证责任;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登记担保、质押登记担保。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或注销质押登记手续。
担保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实现。
担保合同可以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或者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与担保债权人协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担保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担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主合同债权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的;
3、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债务,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违约行为,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担保合同 篇31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担保人:(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鉴 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____(大写)____,借款期限 ,从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____(大写)____,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 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 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 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担保合同 篇32
甲方(担保人)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情愿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公平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情愿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需:
1.向甲方提供以下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行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肯定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需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需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根据以下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详细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缺乏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托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肯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X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假如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担当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假如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假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假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