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加盟合作协议(精选3篇)
我想很多事自己不想干就会变成任务,任何事如果不是强烈的兴趣都很难做好。加盟就是那样的。培训加盟成功离不开有效的加盟协议。
培训加盟合作协议 1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在甲方授权下,开展职业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组织。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真理源","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的加盟成员,在 省 市/区,统一使用"真理源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职业培训与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教育机构按"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确立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第一款第2项明确指定的城市建立一家真理源教育培训中心,乙方根据需要并报总部备案后可在该城市设立真理源教育机构的连锁分部或培训点,甲方不再另外收取授权金,同时,甲方将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授权牌,并由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乙方如需在其它城市或城镇开设真理源教育机构,须与甲方另签协议,获得新的授权;同等申请条件下,乙方享有获得授权的优先权。
二,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培训与服务模式,本着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培训服务的宗旨,提高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以及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促进培训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同时为双方带来经济效益,实现共赢发展。
三,费用
加盟费
加盟费用分为省级代理加盟,一级城市加盟,二级城市加盟等三个组织,其标准如下:
省级代理加盟费:10万元。加盟单位可在指定省份发展下级加盟代理机构或开设直营机构,按总部统一标准收取者加盟费。
一级城市加盟费:3万元。加盟单位经营地点处省会城市或经济较发达的大中城市,且不具备发展下级加盟代理机构权。
二级城市加盟费:1万元。加盟单位经营地处普通城市或县城,且不具备发展下级加盟代理机构权。
加盟费一次性交纳,签约即付。
2.品牌使用费
真理源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运营规范,商业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许可费,维护费,按年收取。
3,管理费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费用,用于总部对加盟方提供教学管理,广告宣传等开支,按年收取。
4,证书费
由加盟方将实际考试合格的学员人数上报总部,核实无误后为其办理证书,证书认证及工本费实收。
5. 收费办法
加盟费的支付:签约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后,本协议书开始生效。
品牌使用费的支付:乙方每年须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当年12月15日前交纳第二年(这里的年度指自然年度)的品牌使用费,甲方收到乙方的品牌使用费后将换发新年度的授权牌和授权证书。第一年度(即签约当年)的品牌使用费按签约月份至当年年底的月数折算,签约当日即付。
管理费的支付:根据加盟方的实际经营总额,按比例合作双方进行分成,总部收取本项费用的10%作为管理费或按实际招生人数计算,每人_____元。
证书费的支付:证书认证及工本费,由加盟方在办证前向总部付清,此费用加盟方可另行向学员收取。
4. 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时(乙方教育机构与甲方六个月以上没有实际的业务联系),则乙方所交纳的授权金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对"真理源","真理源连锁组织"等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侵犯。
甲方对加盟单位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财务数据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甲方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当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运营规范,管理制度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的协助。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真理源教育机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详见《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管理条例》,该条例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应及时通知乙方。)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连锁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对加盟中心经营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章程》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义务
全面负责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企业形象建设,为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支持,向教育机构提供不断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技巧,对教育机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提供注册商标,商号,指导乙方做好开业筹备工作。
向教育机构提供标准,规范的教案,教学大纲,组织师资培训和运营管理培训。
通过全国性媒体统一进行广告宣传,统一组织各种形式的市场促销和公关活动。
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通讯手段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
向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直接授权或协助乙方申请成为专项授权培训中心。
供应教材给乙方,指导乙方设置培训课程。
组织年会或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各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沟通,交流。
3,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获得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市场,宣传广告上的支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和经营指导。
乙方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服务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4,乙方的义务
独立完成真理源教育机构开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提供协助和指导。
遵守甲方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维护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的名誉及统一形象,保护甲方所有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须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妥善保管与甲方特许业务相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管理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工本费).
保证培训质量,及时处理学员和客户投诉。
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财务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市场调研工作。
10) 合作期限内,加盟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均须向甲方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时,还须赔偿甲方品牌,信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
六,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年 月 日正式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协议法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所欠甲方的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教育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须立即停止使用。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应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按规定交纳授权金后生效。
3,下列附件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章程》,《真理源连锁教育机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培训加盟合作协议 2
甲 方:新课标教育集团 乙 方:
地 址:上海徐汇区桂林路408号教学楼1、2楼 地 址:
开户行:
帐 户: 开户行: 帐 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il: E-mil:
前 言
1. 上海新课标教育集团(以下简称甲方)推出的代理学海征途系列精品课程卡加盟项目,旨
在通过网络教育和实体产品门店为全国有学习需求的消费群体提供网络教育资源和教育产品服务。
2. 代理产品形式包括:名师精品课程年卡、名师精品课程季卡、名师课程模块卡、学员卡、
晚托卡和面授卡。用户可通过购买学海征途系列产品提供的用户名称和密码登陆学海征途网页获得学习、测评、交流等教育服务。
3. 新课标教育集团本着“专注教育服务、专业服务教育”的宗旨,全面负责新课标教育区域
加盟的运作。
4.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选定的区域加盟商,具备
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 设立新课标教育加盟分校的资质和实力。
总 则
第一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
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选
定乙�
合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代理新课标学海征途系列产品,包含名师精品课程年卡、名师精品课程季卡、名
师课程模块卡、学员卡、晚托卡、面授卡6种形式。名师精品课程年卡,统一零售价人民币2500元,使用期限12个月。名师精品课程季卡,统一零售价人民币800元,使用期限3个月。学员卡,面值20元,为新课标报名学员的身份标志,所有新课标报名学员(报名名师精品课程系列的除外)都将配备学员卡,使用期限1个月。
代理区域
第三条。 甲方授权乙�
合作期限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确保最终用户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最终用户顺利使用本产品所提供的互联网
内容及服务。
第六条。 由于甲方技术等原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造成最终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新课标教育分校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甲方应积极解决。
第七条。 甲方享有所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如有价格调整,甲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在执行新价格体系前,甲方仍按照原有价格体系与乙方结算;新价格体系执行后,按照新价格体系结算。
第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课程列表。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宣传推广的基本市场物料(含电子文件)。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开业培训,具体培训计划与内容由甲方提供。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协议产品的制作并承担相关的制作费用,卡身设计及相关的说明由甲方为确保乙方顺利履行本协议,甲方负责向乙方出具自签约之日起为期十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本协议内的渠道管理和协调工作。并有权对违约经营进行纠确定。授权证明。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区域加盟商培训并通过考核,不按照此规定执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成立股份公司或私营企业,并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在当地工商办理经营登记手续,并自筹资金开设符合甲方要求的“新课标教育分校”实体店面,统一店面门头、统一按照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
关于宣传海报和单页,如有个性化修改建议,需要征求总部意见,得到总部允许后方可修改。乙方装修完成,在正式开业之前,需要将实体店面照片回传公司总部,经总部审核,如果发现乙方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导乙方重新修改店面装修,直至达到以上装修标准。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乙方在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基础上,乙方有权制定自己的促销政策,但须乙方负责当地媒体的市场宣传工作。乙方在推广区域内自行组织市场宣传活动时,乙方必须遵守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擅自进行更改。如违反此项规定,甲以文字形式通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申请,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所需软性文章样稿及其他相关资料。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注销乙方已向甲方购买的学海征途系列产品的使用权,并保留追究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确保店内每一名学员都独立绑定学习卡或学员卡,并确保学员所有消费在不违反甲方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开展市场推广活动。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将需要调整的课程列表提供给甲� 行为按照制定的课程价格体系进行,乙方要确保将实体卡提供给学员。
第二十一条。 乙方不得在协议规定的推广区域外进行学海征途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不得破坏甲方的价格体系。如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自行仿制新课标教育提供的学海征途系列产品。如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代理新课标学海征途系列产品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15000元[包含保证金10000元、品牌使用费5000元]。其中5000元的品牌使用费在加盟新课标满一年后再行支付。其中10000元的加盟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满一年后,总部将以货款的形式将保证金的50%(5000元)返还给乙方;合作满两年后,将剩余的50%(5000元)也以货款的形式进行返还。
第二十四条。 乙�
第二十五条。 乙�
第二十六条。 乙� 双方合作的第二年,乙方享受95%的利润,总部分享5%。从双方合作的第三年开始,乙方享有90%的利润,总部分享10%。
第二十七条。 乙� 否则,总部有权给予取消代理资格等相关处罚。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加盟合作协议 3
甲方(授权方):成都市小书童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方):
加盟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成都市小书童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小书童教育连锁机构”、“总部”)连锁经营合作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加盟说明
甲方授权乙方为 的“小书童教育连锁机构”特许加盟商,授权乙方在地址: ,场地面积为: 。方圆两公里范围内使用“小书童教育连锁机构”品牌经营“小书童教育连锁机构”业务:学生教育托管、学生行为习惯成长教育、家教辅导、特长培训等。
经营期(亦称“协议期”)从20 年 月日起到20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协议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协议自行终止。乙方应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商号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相关材料,并将门面匾牌、经营场所内宣传画摘除。
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产权及归属关系,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加盟商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商所雇用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 加盟商也不为总部承担或者分担任何总部所涉及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甲方授权经营区域内,乙方经营场所、机构由乙方自立,乙方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乙方自行判断、自主动作的行为。
第二条 加盟费用
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费 元(¥ );一年
管理费 元(¥ );加盟保证金 元(¥ )。所有费用
在协议签订2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协议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费、加盟保证金之
日起生效。第二次及以后每年的管理费在签订协议每满一年到期的3个工作日内缴纳。
加盟保证金在双方终止协议后30日内,经确认乙方无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的,甲方予以全
额退还。
本协议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费是乙方获得本协议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和品
牌使用之费用,该加盟费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协议到期,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的,本着精诚合作和品牌建设的精神,续签协议后乙
方无需向甲方缴纳加盟费,管理费每店每年按照以上标准缴纳。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形象、资格证明,以及
广告、商业和技术资料。
2. 甲方享有所有提供给乙方的广告、商业和技术资料的著作权,商标的所有权及“小
书童教育连锁机构”的品牌等。
3. 甲方享有对乙方经营情况的知情权,同时指导乙方开展各项工作。
4. 甲方有权提醒并制止乙方的违规或越权操作行为,若严重违反并损害甲方的权益
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不退还加盟费用和保证金,并追究乙方为甲方造成的
损失等相关责任。
5. 甲方为乙方提供“小书童教育连锁机构”经营管理及服务的所有商业信息资料,
并为乙方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和业务指导;甲方上门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
承担,甲方人员到乙方的食宿由乙方提供。
6. 甲方在甲方的网站相应栏目、DM单等宣传平台上展示、公布乙方为甲方合作机
构,体现品牌的统一性,并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设置介绍页面。
7. 甲方不得在乙方加盟区域内方圆两公里内设立第二家加盟商,乙方为甲方在区域内唯一加盟商,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再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此区域内经营相同
业务。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将要求甲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同时可以终止本协议的
履行,甲方在赔偿损失的同时,退还乙方的加盟费和保证金。
8. 根据甲方资本运作的需要,甲方有权优先获取乙方该店的部分股权回购计划。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获得在指定区域范围内经营甲方业务的权利。
2. 乙方获得甲方指定品牌、商号、商标、经营形象的使用权。
3.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 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手续,合法经营,独立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5. 乙方拥有授权经营区域内经营的合法权益,如业务拓展、经营点设立、人员招聘、业务管理等权利。乙方将按照业务范围,独立自主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乙方不得开展授权范围外对甲方品牌有影响的任何业务,否则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将进行相应的赔偿。
6. 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和文件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和提供使用。
7. 乙方享有对甲方运营操作管理服务细节的知情权,乙方在服务的时候按照甲方服务操作流程进行,如有创新须提前给甲方备案;
8. 乙方经营场地装饰及硬件须按照甲方连锁经营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乙方必须保证现有设备设施所有硬件是符合正常使用的,是符合安全操作需要的。同时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关协助,做好有关工作计划,乙方应根据计划紧密实施准备工作,以保证经营场所的正常开业和运行。
9. 乙方经营过程中自行负责管理上的安全责任,因乙方经营操作过错带来的安全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10. 乙方须首次派遣管理人员及辅导教师到甲方参加不低于为期10个工作日的系统培训;以后每年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总部举行的大型综合性培训会议或其他交流会议(大型会议根据会议规模及会议安排承担相应费用)。
11.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协议,双方终止合作后,乙方三年内不能从事与甲方合作期间相同的业务,也不能利用甲乙双方合作的资源继续类似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起诉乙方赔偿甲方知识产权的损失,具体数额将参照本业务在当地可能带来的年业务收入标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协议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贰万元的违约金。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除第五条规定情形外,协议到期后双方未达成继续合作意向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协议自然解除。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前提下友好协商。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在甲方所在地签字,在乙方付清加盟费和加盟保证金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香港小书僮教育集团公司备案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成都市小书童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