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协议书(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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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是人美心善的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12篇京都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京都球侠》观后感 篇1

《京都球侠》观后感

因为这是一部很老的片子了,所以我已经在电视上看过很多遍了。不过就算这样,我依然没有对这部片子失去兴趣。不可否认,归根结底我们还是能从这部片子里面看到不小的主旋律成分,但一部主旋律电影能做到不令人讨厌,在我心里这是相当难得的。

既是不讨厌,那就是有讨巧之处了。本片的第一个讨巧之处就是热闹。以足球为题材,必然需要很多角色,并且这些角色或天赋异禀、或身怀绝技,这无疑增加了影片的看点,为影片添加了趣味。除此之外,主题方面,影片采用了强烈的对比手法。满清官僚自身的蒙昧自大、对外的怯懦忍让,外国侵略者的傲慢,球侠们的大仁大义,这几个元素两两互相比较,均能产生强烈反差。也正由于这些鲜明对比,才让观影者在觉得解气的同时,自然而然的接受主旋律。在暗处渗透而不是明着灌输,这样的方式绝对讨巧。

俗话说“一遍拆洗一遍新”,最近一次看了这部片子之后,我对其中的一些情节有了新的理解。聪明的周天在答应了哈利的挑战后,要去寻访一些身怀绝技的江湖好汉组成一支球队,以弥补“先天”不足。但是这些好汉几乎都不是他找的,而是他的朋友瘸子找的,可见社会关系和人脉多么重要啊。要不是广施仁义的瘸子动用了社会关系,哪来的胜利呢。想来这部分内涵,当年学生时代的我,怎么会理解呢。

影片中,如此聪明又心怀仁义的'球侠们在与洋人的比赛中取得了胜利,想必是为观影者大大的提气了。但在现实中呢,中国足球却是国人长久以来的耻辱。《京都球侠》的开篇与情节中,无数次提到了足球运动起源于中国,之后又制造了一个令人扬眉吐气的比赛结果。这是在借古讽今呢,还是在厚古薄今呢,还是为广大国人的内心里打了一针麻醉剂呢,我不得知了。

最终球侠们赢得了比赛,影片到此按理说已经非常和谐了。但我们最终看到的是情节的大转折。众位球侠最终的悲惨,是在我们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这样的结局实际上也影射了当时国体的悲剧。根须烂了,枝繁叶茂也维持不了多久。只有体制革新,国才能真的富,民才能真的强。之前也说过了,这部片子对比手法用得比较鲜明和出彩,正因为如此,讽刺意味也比较强。难道他仅仅讽刺了那个旧时代么。这也没有答案,见仁见智吧。

总体上讲,这确实是一部趣味横生的电影,因为它是一部二十多年前的电影了,所以在技术手段方面肯定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去衡量。仅以当年来说,我相信这部片子应该算是一部精品了。

京都协议书 篇2

京都协议书

京都协议书全文:

本议定书各缔约方,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方,为实现《公约》第二条所述的最终目标,忆及《公约》的各项规定,在《公约》第三条的指导下,按照《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在第1/CP.1号决定中通过的“柏林授权”,兹协议如下:

第一条为本议定书的目的,《公约》第一条所载定义应予适用。此外:

1.“缔约方会议”指《公约》缔约方会议。

2.“公约”指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3.“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指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联合设立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4.“蒙特利尔议定书”指1987年9月16日在蒙特利尔通过、后经调整和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5.“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缔约方”指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缔约方。

6.“缔约方”指本议定书缔约方,除非文中另有说明。

7.“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指《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包括可能作出的修正,或指根据《公约》第四条第2款(g)项作出通知的缔约方。

第二条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在实现第三条所述关于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时,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应:

(a)根据本国情况执行和/或进一步制订政策和措施,诸如:

(一)增强本国经济有关部门的能源效率;

(二)保护和增强《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汇和库,同时考虑到其依有关的国际环境协议作出的承诺;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做法、造林和再造林;

(三)在考虑到气候变化的情况下促进可持续农业方式;

(四)研究、促进、开发和增加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的能源、二氧化碳固碳技术和有益于环境的先进的创新技术;

(五)逐步减少或逐步消除所有的温室气体排放部门违背《公约》目标的市场缺陷、财政激励、税收和关税免除及补贴,并采用市场手段;

(六)鼓励有关部门的适当改革,旨在促进用以限制或减少《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排放的政策和措施;

(七)采取措施在运输部门限制和/或减少《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

(八)通过废物管理及能源的生产、运输和分配中的回收和利用限制和/或减少甲烷排放;

(b)根据《公约》第四条第2款(e)项第(一)目,同其它此类缔约方合作,以增强它们依本条通过的政策和措施的个别和合并的有效性。为此目的,这些缔约方应采取步骤分享它们关于这些政策和措施的经验并交流信息,包括设法改进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可比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或在此后一旦实际可行时,审议便利这种合作的方法,同时考虑到所有相关信息。

2.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分别通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作出努力,谋求限制或减少航空和航海舱载燃料产生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排放。

3.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以下述方式努力履行本条中所指政策和措施,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不利影响,包括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以及对其它缔约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公约》第四条第8款和第9款中所特别指明的那些缔约方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同时考虑到《公约》第三条。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可以酌情采取进一步行动促进本款规定的实施。

4.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如断定就上述第1款(a)项中所指任何政策和措施进行协调是有益的,同时考虑到不同的国情和潜在影响,应就阐明协调这些政策和措施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审议。

第三条1.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个别地或共同地确保其在附件A中所列温室气体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不超过按照附件B中所载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和根据本条的规定所计算的其分配数量,以使其在至承诺期内这些气体的全部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

2.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到时,应在履行其依本议定书规定的承诺方面作出可予证实的进展。

3.自1990年以来直接由人引起的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活动?限于造林、重新造林和砍伐森林?产生的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汇的清除方面的净变化,作为每个承诺期碳贮存方面可核查的变化来衡量,应用以实现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本条规定的承诺。与这些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汇的清除,应以透明且可核查的方式作出报告,并依第七条和第八条予以审评。

4.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之前,附件一所列每缔约方应提供数据供附属科技咨询机构审议,以便确定其1990年的碳贮存并能对其以后各年的碳贮存方面的变化作出估计。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或在其后一旦实际可行时,就涉及与农业土壤和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类各种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方面变化有关的哪些因人引起的其它活动,应如何加到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中或从中减去的方式、规则和指南作出决定,同时考虑到各种不确定性、报告的透明度、可核查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方法学方面的工作、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根据第五条提供的咨询意见以及《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决定。此项决定应适用于第二个和以后的承诺期。一缔约方可为其第一个承诺期这些额外的因人引起的活动选择适用此项决定,但这些活动须自1990年以来已经进行。

5.其基准年或基准期系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第9/CP.2号决定确定的、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为履行其依本条规定的承诺,应使用该基准年或基准期。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但尚未依《公约》第十二条提交其第一次国家信息通报的附件一所列任何其它缔约方,也可通知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它有意为履行其依本条规定的承诺使用除1990年以外的某一历史基准年或基准期。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就此种通知的接受与否作出决定。

6.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6款,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允许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履行其除本条规定的那些承诺以外的承诺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7.在从20至20第一个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期内,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的分配数量应等于在附件B中对附件A所列温室气体在1990年或按照上述第5款确定的基准年或基准期内其人为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总量所载的其百分比乘以5。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对其构成1990年温室气体排放净源的附件一所列那些缔约方,为计算其分配数量的目的,应在它们1990年排放基准年或基准期计入各种源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减去1990年土地利用变化产生的各种汇的清除。

8.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为上述第7款所指计算的目的,可使用1995年作为其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的基准年。

9.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对以后期间的承诺应在对本议定书附件B的修正中加以确定,此类修正应根据第二十一条第7款的规定予以通过。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至少在上述第1款中所指第一个承诺期结束之前七年开始审议此类承诺。

10.一缔约方根据第六条或第十七条的规定从另一缔约方获得的任何减少排放单位或一个分配数量的任何部分,应计入获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

11.一缔约方根据第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转让给另一缔约方的任何减少排放单位或一个分配数量的任何部分,应从转让缔约方的分配数量中减去。

12.一缔约方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从另一缔约方获得的任何经证明的减少排放,应记入获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

13.如附件一所列一缔约方在一承诺期内的排放少于其依本条确定的分配数量,此种差额,应该缔约方要求,应记入该缔约方以后的承诺期的分配数量。

14.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以下述方式努力履行上述第一款的承诺,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尤其是《公约》第四条第8款和第9款所特别指明的那些缔约方不利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依照《公约》缔约方会议关于履行这些条款的相关决定,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审议可采取何种必要行动以尽量减少气候变化的不利后果和/或对应措施对上述条款中所指缔约方的影响。须予审议的问题应包括资金筹措、保险和技术转让。

第四条1.凡订立协定共同履行其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的附件一所列任何缔约方,只要其依附件A中所列温室气体的合并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不超过附件B中所载根据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和根据第三条规定所计算的分配数量,就应被视为履行了这些承诺。分配给该协定每一缔约方的各自排放水平应载明于该协定。

2.任何此类协定的各缔约方应在它们交存批准、接受或核准本议定书或加入本议定书之日将该协定内容通知秘书处。其后秘书处应将该协定内容通知《公约》缔约方和签署方。

3.任何此类协定应在第三条第7款所指承诺期的持续期间内继续实施。

4.如缔约方在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框架内并与该组织一起共同行事,该组织的组成在本议定书通过后的任何变动不应影响依本议定书规定的现有承诺。该组织在组成上的任何变动只应适用于那些继该变动后通过的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

5.一旦该协定的各缔约方未能达到它们的总的合并减少排放水平,此类协定的每一缔约方应对该协定中载明的其自身的排放水平负责。

6.如缔约方在一个本身为议定书缔约方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框架内并与该组织一起共同行事,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每一成员国单独地并与按照第二十四条行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起,如未能达到总的合并减少排放水平,则应对依本条所通知的其排放水平负责。

第五条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在不迟于第一个承诺期开始前一年,确立一个估算《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国家体系。应体现下述第2款所指方法学的此类国家体系的指南,应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予以决定。

2.估算《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方法学,应是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接受并经《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届会议所议定者。如不使用这种方法学,则应根据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所议定的方法学作出适当调整。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除其它外,应基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定期审评和酌情修订这些方法学和作出调整,同时充分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作出的任何有关决定。对方法学的任何修订或调整,应只用于为了在继该修订后通过的任何承诺期内确定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的遵守情况。

3.用以计算附件A所列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全球升温潜能值,应是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接受并经《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届会议所议定者。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除其它外,应基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定期审评和酌情修订每种此类温室气体的全球升温潜能值,同时充分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作出的任何有关决定。对全球升温潜能值的任何修订,应只适用于继该修订后所通过的任何承诺期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

第六条1.为履行第三条的承诺的目的,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可以向任何其它此类缔约方转让或从它们获得由任何经济部门旨在减少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或增强各种汇的人为清除的项目所产生的减少排放单位,但:

(a)任何此类项目须经有关缔约方批准;

(b)任何此类项目须能减少源的排放,或增强汇的清除,这一减少或增强对任何以其它方式发生的减少或增强是额外的;

(c)缔约方如果不遵守其依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的义务,则不可以获得任何减少排放单位;

(d)减少排放单位的获得应是对为履行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而采取的本国行动的补充。

2.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可在第一届会议或在其后一旦实际可行时,为履行本条、包括为核查和报告进一步制订指南。

3.附件一所列一缔约方可以授权法律实体在该缔约方的负责下参加可导致依本条产生、转让或获得减少排放单位的行动。

4.如依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查明附件一所列一缔约方履行本条所指的要求有问题,减少排放单位的转让和获得在查明问题后可继续进行,但在任何遵守问题获得解决之前,一缔约方不可使用任何减少排放单位来履行其依第三条的承诺。

第七条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在其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提交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年度清单内,载列将根据下述第4款确定的为确保遵守第三条的目的而必要的补充信息。

2.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在其依《公约》第十二条提交的国家信息通报中载列根据下述第4款确定的必要的补充信息,以示其遵守本议定书所规定承诺的情况。

3.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自本议定书对其生效后的承诺期第一年根据《公约》提交第一次清单始,每年提交上述第1款所要求的信息。每一此类缔约方应提交上述第2款所要求的信息,作为在本议定书对其生效后和在依下述第4款规定通过指南后应提交的第一次国家信息通报的一部分。其后提交本条所要求的信息的频度,应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予以确定,同时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就提交国家信息通报所决定的任何时间表。

4.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通过并在其后定期审评编制本条所要求信息的指南,同时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编制国家信息通报的指南。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还应在第一个承诺期之前就计算分配数量的方式作出决定。

第八条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第七条提交的国家信息通报,应由专家审评组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相关决定并依照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依下述第4款为此目的所通过的指南予以审评。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第七条第1款提交的信息,应作为排放清单和分配数量的年度汇编和计算的一部分予以审评。此外,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第七条第2款提交的信息,应作为信息通报审评的一部分予以审评。

2.专家审评组应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为此目的提供的指导,由秘书处进行协调,并由从《公约》缔约方和在适当情况下政府间组织提名的专家中遴选出的成员组成。

3.审评过程应对一缔约方履行本议定书的所有方面作出彻底和全面的`技术评估。专家审评组应编写一份报告提交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在报告中评估该缔约方履行承诺的情况并指明在实现承诺方面任何潜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实现承诺的各种因素。此类报告应由秘书处分送《公约》的所有缔约方。秘书处应列明此类报告中指明的任何履行问题,以供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予以进一步审议。

4.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通过并在其后定期审评关于由专家审评组审评本议定书履行情况的指南,同时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

5.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附属履行机构并酌情在附属科技咨询机构的协助下审议:

(a)缔约方按照第七条提交的信息和按照本条进行的专家审评的报告;

(b)秘书处根据上述第3款列明的那些履行问题,以及缔约方提出的任何问题。

6.根据对上述第5款所指信息的审议情况,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就任何事项作出为履行本议定书所要求的决定。

第九条1.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参照可以得到的关于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最佳科学信息和评估,以及相关的技术、社会和经济信息,定期审评本议定书。这些审评应同依《公约》、特别是《公约》第四条第2款(d)项和第七条第2款(a)项所要求的那些相关审评进行协调。在这些审评的基础上,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采取适当行动。

2.第一次审评应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上进行,进一步的审评应定期适时进行。

第十条所有缔约方,考虑到它们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它们特殊的国家和区域发展优先顺序、目标和情况,在不对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引入任何新的承诺、但重申依《公约》第四条第1款规定的现有承诺并继续促进履行这些承诺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3款、第5款和第7款,应:

(a)在相关时并在可能范围内,制订符合成本效益的国家的方案以及在适当情 况下区域的方案,以改进可反映每一缔约方社会经济状况的地方排放因素、活动数据和/或模式的质量,用以编制和定期更新《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国家清单,同时采用将由《公约》缔约方会议议定的可比方法,并与《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相一致;

(b)制订、执行、公布和定期更新载有减缓气候变化措施和有利于充分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国家的方案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区域的方案:

(一)此类方案,除其它外,将涉及能源、运输和工业部门以及农业、林业和废物管理。此外,旨在改进地区规划的适应技术和方法也可改善对气候变化的适应;

(二)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根据第七条提交依本议定书采取的行动、包括国家方案的信息;其它缔约方应努力酌情在它们的国家信息通报中列入载有缔约方认为有助于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的措施、包括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以及增强汇和汇的清除、能力建设和适应措施的方案的信息;

(c)合作促进有效方式用以开发、应用和传播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益于环境的技术、专有技术、做法和过程,并采取一切实际步骤促进、便利和酌情资助将此类技术、专有技术、做法和过程特别转让给发展中国家或使它们有机会获得,包括制订政策和方案,以便利有效转让公有或公共支配的有益于环境的技术,并为私有部门创造有利环境以促进和增进转让和获得有益于环境的技术;

(d)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进行合作,促进维持和发展有系统的观测系统并发展数据库,以减少与气候系统相关的不确定性、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和各种应对战略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并促进发展和加强本国能力以参与国际及政府间关于研究和系统观测方面的努力、方案和网络,同时考虑到《公约》第五条;

(e)在国际一级合作并酌情利用现有机构,促进拟订和实施教育及培训方案,包括加强本国能力建设,特别是加强人才和机构能力、交流或调派人员培训这一领域的专家,尤其是培训发展中国家的专家,并在国家一级促进公众意识和促进公众获得有关气候变化的信息。应发展适当方式通过《公约》的相关机构实施这些活动,同时考虑到《公约》第六条;

(f)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在国家信息通报中列入按照本条进行的方案和活动;

(g)在履行依本条规定的承诺方面,充分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8款。

第十一条1.在履行第十条方面,缔约方应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4款、第5款、第7款、第8款和第9款的规定。

2.在履行《公约》第四条第1款的范围内,根据《公约》第四条第3款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通过受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公约》附件二所列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它发达缔约方应:

(a)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以支付经议定的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履行第十条(a)项所述《公约》第四条第1款(a)项规定的现有承诺而招致的全部费用;

(b)并提供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所需要的资金,包括技术转让的资金,以支付经议定的为促进履行第十条所述依《公约》第四条第1款规定的现有承诺并经一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与《公约》第十一条所指那个或那些国际实体根据该条议定的全部增加费用。

这些现有承诺的履行应考虑到资金流量应充足和可以预测的必要性,以及发达国家缔约方间适当分摊负担的重要性。《公约》缔约方会议相关决定中对受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所作的指导,包括本议定书通过之前议定的那些指导,应比照适用于本款的规定。

3.《公约》附件二所列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它发达缔约方也可以通过双边、区域和其它多边渠道提供并由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获取履行第十条的资金。

第十二条1.兹此确定一种清洁发展机制。

2.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3.依清洁发展机制:

(a)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将获益于产生经证明的减少排放的项目活动;

(b)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可以利用通过此种项目活动获得的经证明的减少排放,促进遵守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确定的依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之一部分。

4.清洁发展机制应置于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权力和指导之下,并由清洁发展机制的执行理事会监督。

5.每一项目活动所产生的减少排放,须经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指定的经营实体根据以下各项作出证明:

京都协议书的简介 篇3

《京都议定书》(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限制各国温室气体(主要二氧化碳)排放的国际法案。由联合国气候大会于12月在日本京都通过,故称作《京都议定书》。

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是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政府间气候变化小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简称IPCC)已经预计从1990年到21全球气温将升高1.4℃—5.8℃。

目前的评估显示,京都议定书如果能被彻底完全的'执行,到2050年之前仅可以把气温的升幅减少0.02℃—0.28℃,正因为如此,许多批评家和环保主义者质疑京都议定书的价值,认为其标准定得太低根本不足以应对未来的严重危机。而支持者们指出京都议定只是第一步,为了达到UNFCCC的目标今后还有继续修改完善,直到达到UNFCCC 4.2(d)规定的要求为止。

京都议定书 篇4

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议定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気候変动に関する国际连合枠组条约の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是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年12月,加拿大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继美国之后第二个签署但后又退出的国家。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简称IPCC)已经预计从1990年到21[全球气温将升高1.4℃—5.8℃。评估显示,京都议定书如果能被彻底完全的执行,到2050年之前仅可以把气温的升幅减少0.02℃—0.28℃,正因为如此,许多批评家和环保主义者质疑京都议定书的价值,认为其标准定得太低根本不足以应对未来的严重危机。而支持者们指出京都议定书只是第一步,为了达到UNFCCC的目标今后还要继续修改完善,直到达到UNFCCC 4.2(d)规定的要求为止。

京都议定书

第一条

为本议定书的目的,《公约》第一条所载定义应予适用。此外:

1.“缔约方会议”指《公约》缔约方会议。

2.“公约”指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3.“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指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88年联合设立的政府之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4.“蒙特利尔议定书”指1987年9月16日在蒙特利尔通过、后经调整和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5.“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缔约方”指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缔约方。

6.“缔约方”指本议定书缔约方,除非文中另有说明。

7.“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指《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包括可能作出的修正,或指根据《公约》第四条第2款(g)项作出通知的缔约方。

第二条

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在实现第三条所述关于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时,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应:

(a)根据本国情况执行和/或进一步制订政策和措施,诸如:

(一)增强本国经济有关部门的能源效率;

(二)保护和增强《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汇和库,同时考虑到其依有关的国际环境协议作出的承诺;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做法、造林和再造林;

(三)在考虑到气候变化的情况下促进可持续农业方式;

(四)研究、促进、开发和增加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的能源、二氧化碳固碳技术和有益于环境的先进的创新技术;

(五)逐步减少或逐步消除所有的温室气体排放部门违背《公约》目标的市场缺陷、财政激励、税收和关税免除及补贴,并采用市场手段;

(六)鼓励有关部门的适当改革,旨在促进用以限制或减少《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排放的政策和措施;

(七)采取措施在运输部门限制和/或减少《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

(八)通过废物管理及能源的生产、运输和分配中的回收和利用限制和/或减少甲烷排放;

(b)根据《公约》第四条第2款(e)项第(一)目,同其它此类缔约方合作,以增强它们依本条通过的政策和措施的个别和合并的有效性。为此目的,这些缔约方应采取步骤分享它们关于这些政策和措施的经验并交流信息,包括设法改进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可比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或在此后一旦实际可行时,审议便利这种合作的方法,同时考虑到所有相关信息。

2.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分别通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作出努力,谋求限制或减少航空和航海舱载燃料产生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排放。

3.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以下述方式努力履行本条中所指政策和措施,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不利影响,包括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以及对其它缔约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公约》第四条第8款和第9款中所特别指明的那些缔约方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同时考虑到《公约》第三条。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可以酌情采取进一步行动促进本款规定的实施。

4.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如断定就上述第1款(a)项中所指任何政策和措施进行协调是有益的,同时考虑到不同的国情和潜在影响,应就阐明协调这些政策和措施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审议。

第三条

1.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个别地或共同地确保其在附件A中所列温室气体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不超过按照附件B中所载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和根据本条的规定所计算的其分配数量,以使其在20至2012年承诺期内这些气体的全部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

2.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到20时,应在履行其依本议定书规定的承诺方面作出可予证实的进展。

3.自1990年以来直接由人引起的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活动——限于造林、重新造林和砍伐森林,产生的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碳吸收方面的净变化,作为每个承诺期碳贮存方面可核查的变化来衡量,应用以实现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本条规定的承诺。与这些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碳的清除,应以透明且可核查的方式作出报告,并依第七条和第八条予以审评。

4.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之前,附件一所列每缔约方应提供数据供附属科技咨询机构审议,以便确定其1990年的碳贮存并能对其以后各年的碳贮存方面的变化作出估计。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或在其后一旦实际可行时,就涉及与农业土壤和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类各种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方面变化有关的哪些因人引起的其它活动,应如何加到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中或从中减去的方式、规则和指南作出决定,同时考虑到各种不确定性、报告的透明度、可核查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方法学方面的工作、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根据第五条提供的咨询意见以及《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决定。此项决定应适用于第二个和以后的承诺期。一缔约方可为其第一个承诺期这些额外的因人引起的活动选择适用此项决定,但这些活动须自1990年以来已经进行。

5.其基准年或期间系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第9/CP.2号决定确定的、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履其本条中的承诺时应以该基准年或期间为准。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但尚未依《公约》第十二条提交其第一次国家信息通报的附件一所列任何其他缔约方也可通知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它有意为履行依本条规定的承诺使用除1990年以外的某一历史基准年或期间。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就这种通知的接受作出决定。

6.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6款,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允许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履行其除本条规定的那些承诺以外的承诺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7.在从年至2012年第一个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期内,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的分配数量应等于在附件B中对附件A所列温室气体在1990年或按照上述第5款确定的基准年或基准期内其人为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总量所载的其百分比乘以5。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对其构成1990年温室气体排放净源的附件一所列那些缔约方,为计算其分配数量的目的,应在它们1990年排放基准年或基准期计入各种源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减去1990年土地利用变化产生的各种汇的清除。

8.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为上述第7款所指计算的目的,可使用1995年作为其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的基准年。

9.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对以后期间的承诺应在对本议定书附件B的修正中加以确定,此类修正应根据第二十一条第7款的规定予以通过。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至少在上述第1款中所指第一个承诺期结束之前七年开始审议此类承诺。

10.一缔约方根据第六条或第十七条的规定从另一缔约方获得的任何减少排放单位或一个分配数量的任何部分,应计入获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

11.一缔约方根据第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转让给另一缔约方的任何减少排放单位或一个分配数量的任何部分,应从转让缔约方的分配数量中减去。

12.一缔约方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从另一缔约方获得的任何经证明的减少排放,应记入获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

13.如附件一所列一缔约方在一承诺期内的排放少于其依本条确定的分配数量,此种差额,应该缔约方要求,应记入该缔约方以后的承诺期的分配数量。

14.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以下述方式努力履行上述第一款的承诺,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尤其是《公约》第四条第8款和第9款所特别指明的那些缔约方不利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依照《公约》缔约方会议关于履行这些条款的相关决定,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审议可采取何种必要行动以尽量减少气候变化的不利后果和/或对应措施对上述条款中所指缔约方的影响。须予审议的问题应包括资金筹措、保险和技术转让。

第四条

1.凡订立协定共同履行其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的附件一所列任何缔约方,只要其依附件A中所列温室气体的合并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不超过附件B中所载根据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和根据第三条规定所计算的分配数量,就应被视为履行了这些承诺。分配给该协定每一缔约方的各自排放水平应载明于该协定。

2.任何此类协定的各缔约方应在它们交存批准、接受或核准本议定书或加入本议定书之日将该协定内容通知秘书处。其后秘书处应将该协定内容通知《公约》缔约方和签署方。

3.任何此类协定应在第三条第7款所指承诺期的持续期间内继续实施。

4.如缔约方在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框架内并与该组织一起共同行事,该组织的组成在本议定书通过后的任何变动不应影响依本议定书规定的现有承诺。该组织在组成上的任何变动只应适用于那些继该变动后通过的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

5.一旦该协定的各缔约方未能达到它们的总的合并减少排放水平,此类协定的每一缔约方应对该协定中载明的其自身的排放水平负责。

6.如缔约方在一个本身为议定书缔约方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框架内并与该组织一起共同行事,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每一成员国单独地并与按照第二十四条行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起,如未能达到总的合并减少排放水平,则应对依本条所通知的其排放水平负责。

第五条

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在不迟于第一个承诺期开始前一年,确立一个估算《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国家体系。应体现下述第2款所指方法学的此类国家体系的指南,应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予以决定。

2.估算《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方法学。如不使用这种方法学,则应根据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所议定的方法学作出适当调整。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除其它外,应基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定期审评和酌情修订这些方法学和作出调整,同时充分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作出的任何有关决定。对方法学的任何修订或调整,应只用于为了在继该修订后通过的任何承诺期内确定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的遵守情况。

3.用以计算附件A所列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全球升温潜能值,应是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接受并经《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届会议所议定者。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定期审评和酌情修订每种此类温室气体的全球升温潜能值,同时充分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作出的任何有关决定。对全球升温潜能值的任何修订,应只适用于继该修订后所通过的任何承诺期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

京都的近义词 篇5

关于京都的近义词

【近义词】:都门 続 京城 京师 毂下 都城 首都 国都

国都: guó dū/dōu

首都

京城: jīng chéng

指国都。

京师: jīng shī

〈书〉首都。

京都: jīng dū/dōu

京城。

毂下: gǔ xià

1.辇毂之下。旧指京城。  2.旧时谈话和书信中对人的敬称。

都城: dū/dōu chéng

首都。

都门: dū/dōu mén

1.京都城门。  2.都中里门。  3.借指京都。

首都: shǒu dū/dōu

一个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所在地。通常是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京都第一瀑导游词 篇6

京都第一瀑导游词

京都第一瀑位于北京密云县石城乡柳棵峪内,黑龙潭北4公里,是由云蒙山泉水汇集而成,瀑布落差62.5米,坡度85度。是京郊流水量最大的瀑布。走进峡谷,未见瀑而先闻其声。水从悬崖直泻而下,云雾弥漫。远眺,如玉柱擎天,雄伟壮观。近看,银花四溅,犹如白雾向空中喷涌。阳光照射,呈现出七彩虹,旖旎如画,形成班驳陆离的颜色。瀑下潭大而奇,深不可测。文人墨客咏诗赞叹:“云蒙瀑乡绣色锦,飞流直下双白尺,京华瀑魁众叹服,嫦娥观止不归宫。”柳棵峪谷内溪水潺潺,终年不断。从头一个:“古尊迎客”到最后一个“六潭连珠”,全程3公里,落差200米。造型奇特的。龙潭有10个,最大的为青龙潭,涛声轰鸣,水光潋艳,湖光山色,异彩夺目,游人到此,无不情思飞扬,击掌称绝。

景区座座峻拔的山峰,象巨剑直刺苍穹,千姿百态,栩栩如生。全程3公里,落差200米,步移景换,色彩纷呈,奇潭相连,鬼斧神工,游人至此,无不留连忘返。

日本京都教育大学 篇7

学校名称:日本京都教育大学 京都教育大学

所在位置:日本,京都市

学校设置类型:

创建时间:1876年

学历:本科 研究生

学校性质:

学生人数:0人

院校地址:

学校中文网址:/school/6344

建校时间:1876年

学校性质:国立

所在地区:京都市

现任校长位藤纪美子

学校简介

京都教育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国立教育大学。学校下设教育学部,安排有学校教育教员养成课程、综合科学课程等两大类十几种专业体系。此外还建立了两个附属教育中心为学校的。教育研究提供了实践和实验的科学环境。大学常年招收海外留学生,现有在籍留学生中中国学生人数最多,其次是韩国、泰国、美国等。

学校历史

1、明治9年5月京都府师范学校创立

2、昭和4月京都青年师范学校设立

3、昭和34年4月特别教科(保健体育)教员养成课程设置

4、昭和41年4月大学名变更为京都教育大学

5、昭和43年4月特别学科(理科)教员养成课程设置

6、昭和47年4月附属教育实践研究指导中心设置

7、昭和63年4月综合科学课程设置

8、平成2年4月大学院教育学研究科设置

9、平成4年4月附属环境教育实践中心设置

学科设置

大学设有教育学部:教育学专攻、国语领域专攻、英语领域专攻、社会领域专攻、数学领域专攻、理科领域专攻、美术领域专攻、音乐领域专攻、体育领域专攻、家庭领域专攻、技术领域专攻、发展障碍教育专攻、幼儿教育专攻

大学院设有教育学研究科:学校教育专攻、障害儿童教育专攻、教科教育专攻。

大学院专业设置

大学院教育学研究科

学校教育、障碍儿童教育、教科教育专攻(国语教育、社会科教育、数学教育、理科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保健体育、技术教育、家政教育、英语教育、)

《京都议定书》 篇8

《京都议定书》

人类第一部限制各国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法案,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由联合国气候大会于1912月在日本京都通过。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12月11日,在南非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最终通过决议,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决定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

《京都议定书》需要占199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之后,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5月签署并于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批准加入了该议定书。12月,澳大利亚签署《京都议定书》,至此世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

截至,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了3.3%,但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的排放量比1990年上升了15.8%。,美国总统布什刚开始第一任期就宣布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理由是议定书对美国经济发展带来过重负担。

203月,欧盟各成员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单方面承诺到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7月,八国集团领导人表示,愿与其他国家一起到2050年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半,并且发达国家排放总量届时应减少80%以上。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论坛领导人会议发表宣言,强调将全力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之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即所谓“后京都”问题是在内罗毕举行的《京都议定书》第2次缔约方会议上的主要议题。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巴厘岛路线图”,“路线图”为20前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以清洁发展机制为例,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证明的减少排放量”。

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

一、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

二、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

三、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

四、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责任机制

责任与义务

《京都议定书》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制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原则,要求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户的发达国家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而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

一些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态度已经在发展中国家中受到了批评。例如,UNFCCC同意建立一套“普遍但有所区分的责任”,参与国达成了以下共识:

无论从历史上还是现在来看,发达国家都是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国; 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量还是很低的; 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控制应该和他们的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另一方面,中国、印度以及其他的发展中国家被京都议定书豁免,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在工业化时期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并造成当今全球的气候变化。然而,有评论者认为,中国、印度、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将很快成为大量排放温室气体的国家。同时,如果这些国家不被京都议定书限制,则无法达成温室气体的减量。

支持京都议定书的人强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至关重要,他们认为正是二氧化碳引起全球变暖。参见全球气候变化分析。凡是本国国会批准了该项条约的国家政府都是支持该条约的。这当中尤为突出的是欧盟和许多环保组织。联合国和一些独立科学研究机构(甚至包括G8国家的科研机构)也都有报告从不同的角度支持京都议定书。

合作机制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排的3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这些机制允许发达国家通过碳交易市场等灵活完成减排任务,而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相关技术和资金。,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已达到300亿美元。

承诺期延续

《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即将于20年底过期这一事实,如果不能确保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将从根本上动摇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法律基础,并将严重打击各方经过多年谈判所积累的互信。[7]

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下称《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会议在南非德班落幕,大会最终通过决议,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决定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

大会坚持了巴厘路线图,在《公约》和《议定书》框架内进行谈判,各缔约方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进行了为期近14天的“马拉松”式谈判,最终大会通过了《议定书》工作组和《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的决议,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取得积极成果。

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将主要负责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公约》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者法律成果,这项工作将于2012年上半年开始,不晚于结束。各缔约方要在工作组工作的基础上,从20开始根据该法律工具或者法律成果探讨如何减排,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大会还宣布,继续《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于开始实施,避免了《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后出现空当。会议还决定正式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并成立了绿色气候基金管理框架。

第二承诺期

《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于开始并于2012年底到期,多哈气候大会将对《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机制和落实作进一步安排,能否确立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确保其按时实施,这将是衡量多哈会议成败的关键因素。会议各方将围绕三方面展开激烈讨论:

首先是参与《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国家及其各自的减排目标。目前(2012年11月),欧盟表示将履行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澳大利亚11月支持第二承诺期的表态也令气候变化谈判各方为之一振;美国则明确表示不会设定《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且这一立场在多哈会议上转变的可能性不大;日本、加拿大等也公开表示不加入《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随着第一承诺期迫近结束,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明确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的难度不断加大。

其次,关于第二承诺期的长度是5年还是8年,各方仍有分歧。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国为使发达国家增强减排力度,主张第二承诺期从20持续到结束,为期5年。欧盟则希望第二承诺期持续到年,为期8年。

此外,如何处理一些国家在第一承诺期产生的剩余碳排放配额,也需各方博弈。77国集团主张这些剩余配额不再顺延至第二承诺期,否则第二承诺期将变得没有意义。欧盟内部对此则有不同意见。

反对意见

有人认为京都议定书对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做得不够(纽埃岛、库克群岛和瑙鲁在通过条约时加上了这点),并且标准也定得太低,对延缓气候变化的趋势收效甚微。此外,最近对种植“京都森林”或人工植树造林可以减小二氧化碳排放,提高碳排放额度的规定又有了来自科学方面的挑战。最新的证据表明在小树苗生长的最初十年会将泥土中吸收的二氧化碳释放到空气中,不但不会减少二氧化碳,反而造成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而很多工业化国家已经把植树作为提高碳排放额度的重要方法以尽量避免硬性降低能源消耗减排。这一发现又进一步挑战了京都议定书的有效性。但是这一研究还表明十年后的树木对于减少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还是有益的,支持者人认为该研究至多只是为改良排放额度的算法提供了依据,却不足以彻底推翻植树造林对减轻温室效应的好处。

此外,一些理论家预言,即使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同意按照议定书规定的限额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整个世界范围内的排放量依然不会减少。如果工业化国家为了达标削减对化石燃料的使用,由于供需情况发生改变会导致世界范围内的煤、石油和天然气价格下跌,然后发展中国家就会增加用量,这些理论家预计非附件I国家对燃料(主要是煤)需求的增长会弥补附件I国家的减少量。但是这种预计却完全出自理论家们的主观想法,而缺少客观依据。

也有人认为京都议定书错误设定了“可持续性”的主要议题。在一方面同意建立一个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先例时,另一方面却忽视其他的可持续发展课题,例如减缓非附件I国家迅速的人口增长率,这显示京都议定书代表了一种反工业化的议程,而不是确实公平的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但反对该说法的观点认为京都议定书只负责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减轻大气温室效应的问题,而其他“可持续性”问题自然有其他相关专业的公约去解决。

京都日本语研修中心 篇9

京都日本语研修中心

项目简介:京都日本语研修中心(KJLTC)是以日本最初设立的计算机专业学校,京都计算机学院(KCG)为母体的日本语教育机构。本中心为财团法人日本语教育振兴协会的认定校,也是文部省认可的进学准备教育课程(指定校现在日本国内仅有14校)指定校。 以希望到日本的大学・;;;;专门学校等进学的外国人为对象,教授日本语科目(日本语能力试验1级・;;;;2级合格为目标)以及私费外国人留学生统一试验、日本留学试验(开始)对策的基础科目。 KJLTC的毕业生可以优先进入KCG学习最先端的计算机技术,也可以到其他大学等进学。

KJLTC的特点

通过学习达到一定日本语水平的学生,可以旁听KCG的计算机专门科目。KCG入学后,通过旁听取得的单位可以作为毕业单位使用。在学习日本语的同时,也可以学习最先端的计算机技术。

项目内容:KJLTC专业的特色

进学准备1年制学科(4月入学)文科班,理科班

进学准备1年半制学科(10月入学)文科班,理科班

以希望到日本的大学及专门学校等进学的学生为对象,教授日本语基础科目。

根据本人希望,进行文理科分班。

日本的大学等的入学条件是必须在国外接受过学校教育。对于教育年数未满12年的学生,在本中心毕业后,将具有日本的大学等的入学资格。(文部省指定进学准备教育课程)

教学计划

【日本语关连科目】

日本的大学 专门学校学习的必备日语能力的育成及日本语能力试验1级/2级对策。按学生的日本语能力,进行Ⅰ~Ⅳ级分班上课。

日本语1(文法,文字语汇) 文法,汉字,语汇,培养适用于社会生活,专门领域的综合日本语能力

日本语2(听解会话) 培养适用于社会生活,专门领域的日语口语表现能力,听解能力

日本语3(读解) 培养适用于社会生活,专门领域的日语读解能力

日本语4(作文) 培养对一般,时事,抽象内容文章的写作能力

日本介绍 日本文化,日本现况,日本的传统文化的介绍

【日本语能力试验对策特别科目】

综合日本语 对日本语能力试验问题及对策的彻底研究。

【基础科目】

私费外国人留学生统一试验及日本留学试验对策

文科班 英语,文科数学,世界史

理科班 英语,理科数学,物理,化学

*基础科目文科班1周6小时,理科班1周8小时的基础科目学习。

课程表例

【文科班1学期例】

1时限

9:00-9:45 2时限

9:55-10:40 3时限

10:50-11:35 4时限

11:45-12:30 5时限

13:30-14:15 6时限

14:25-15:10

周一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字语汇 日本语2-Ⅰ

听解会话 英语 英语

周二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字语汇 日本语3-Ⅰ

读解

周三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字语汇 日本介绍Ⅰ 世界史 世界史

周四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字语汇 日本语4-Ⅰ

作文 文科数学 文科数学

周五 日本语1-Ⅰ

文法 日本语1-Ⅰ

文法 综合日本语Ⅰ 综合日本语Ⅰ

【理科班3学期例】

1时限

9:00-9:45 2时限

9:55-10:40 3时限

10:50-11:35 4时限

11:45-12:30 5时限

13:30-14:15 6时限

14:25-15:10

周一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字语汇 日本语2-Ⅲ

听解会话 物理 物理

周二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字语汇 日本语3-Ⅲ

读解 化学 化学

周三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字语汇 日本介绍Ⅲ 英语 英语

周四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字语汇 日本语4-Ⅲ

作文

周五 日本语1-Ⅲ

文法 日本语1-Ⅲ

文法 综合日本语Ⅲ 综合日本语Ⅲ 理科数学 理科数学

学生生活

奖学金制度

留学生支援奖学金(一次性)

本中心的入学生,在入学的同时即可得到由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支给的留学生支援奖学金150,000日元。无返还义务。

私费外国人留学生学习奖励费

成绩优秀的学生,本中心将推荐申请日本文部省奖学金,月额52,000日元。

宿舍

本中心有专用的学生宿舍。将按宿舍间数及入学生人数进行抽选。如由于学生人数过多而未被抽选上的学生,学校将负责介绍其他优质的学生宿舍。

健康保险制度

留学生在日本国内生病或负伤住院治疗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通过国民健康保险及留学生医疗费补助制度,学生本人仅负担全部医疗费用的6%。

学期时间表

4月 1年制学科入学式

5月 京都计算机学院 创立记念日

健康诊断

春游

6月 日本留学试验(20实施)

7月下旬~8月下旬 夏期休暇

10月 1年半制学科入学式

秋游

11月 京都计算机学院11月学院祭参加

健康诊断

日本留学试验(年实施)

12月 日本语能力试验

私费留学生统一试验

新年晚会

12月下旬~1月初旬 冬期休暇

3月 毕业式

为了促进与日本人学生的交流,将与京都计算机学院的学生一起进行春、秋游及学院祭等活动。

1.提出申请至入学的`过程

提交申请材料

支付入学选考料金

材料审查(面试)

入学许可

在留资格申请(本校代理申请)

支付学费

在留资格(留学)交付

办理学生宿舍手续

入学

2.募集学科与定员

进学准备1年学科  40名

进学准备1年半学科 40名

3.申请资格 满足以下条件①~⑤的学生

①持有日本国以外的国籍,在母国高中毕业或即将毕业或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

②符合来日签证(在留资格)的申请条件

③日本语能力试验3级或4级合格者或具有同等程度的日本语能力者

④最终学历的出身学校校长或指导教师的推荐

⑤有可以信赖的保护者(保证人)

4.申请期间

进学准备1年学科  2005年10月1日 ~ 2005年11月30日

*请在截止日期之前邮送或提交。

5.入学选考料金

30,000日元(汇款至本校指定的银行帐号,或直接支付F金)

请电汇到本校指定的银行帐号上或带过来。

汇款银行:|京三菱y行京都支店 普通A金 支店番号:501 口座号:2604666

京都日本Z研修中心{入S

TOKYO-MITSUBISHI  BANK  KYOTO  BRANCH(Branch Code No.501)

Ordinary  Deposits  2604666

Kyoto  Nihongo  Kenshu  Center  Nounyukakari

46  Shimogamoshibamoto-cho  Sakyo-Ku  Kyoto-City,606-0814  JAPAN

TEL +81-75-724-2551  FAX +81-75-724-2580

6.选考方法

以提交材料为基础,进行书面审查。

*但是,本校如认为必要,将进行面试。

7.学 费

入学金 授课料 施设设备费等

杂费 教材费 合 计

进学准备1年学科 ------日元 -------日元 -------日元 ------日元 690,000日元

*学费支付以一次付清为原则。

8.提交材料

①入学愿书(本校所定用纸 须贴照片)

②推荐书(本校所定用纸 出身学校校长或指导教师所写)

③誓约书(本校所定用纸)

④履历书(本校所定用纸 由本人用日语手写)

⑤健康诊断书(本校所定用纸)

⑥高中的毕业证明书或即将毕业的证明材料及成绩证明书

⑦最终学校的毕业证明书或即将毕业的证明材料及成绩证明书

⑧日本语能力证明材料(请提交以下材料的任一种)

*日本语能力试验3级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试验成绩票复印件

*日本语能力试验4级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试验成绩票复印件

*日本语能力试验2级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试验成绩票复印件

*150小时以上的日本语学习证明材料

⑨申请者本人的职业经历・;;;;在职证明(有工作经历者)

⑩可证明经费支付能力的证明书

・;;;;UM支弁(本校所定用纸 须写明经费支付的原委)

・;;;;可证明经费支付人与申请人关系的材料(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的原件,存单的影印件)

※由具有外汇储蓄业务的银行发行的证明书,人民币存款证明也可

・;;;;银行存折的影印件或照片

・;;;;经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及其公证书

(个体经营者或私营企业主须提交营业执照及其公证书)

・;;;;已往至少3年的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

・;;;;由税务局发行的纳税证明书(已往至少3年的)

・;;;;其他可证明经费支付能力的资料

⑪;;;;户口簿的影印件与照片以及居民身份证的影印件与照片

(须提交申请人及经费支付人的全家人份)

⑫;;;;若有护照须提交护照身份事项栏的复印件

⑬;;;;照片4张(4M×3M 拍摄于6个月以内  请在背面写明国籍及姓名)

*以上画线部分的材料须提交鲜明的照片或彩色复印。

(注意:照片不能用数码像机拍摄。彩色复印件须与原件同样大小用复印机直接复印)

9.申请注意事项

①日本以外国家的学校或机关发行的证明材料,若非日语或英语,需添付日语或英语翻译件。

②受理的材料及选考料金,将不予返还。

有效时间:长期有效负责人:李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10-51668328

京都协议书及京都集团个人微信推广协议书 篇10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受理方: 【以下称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自愿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微信号增加粉丝。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公共账号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

三、付费方式:500元推广2天 推广2天至少有300人以上粉丝添加为好友。统一款到开始推广

支付宝账号:1078311678@ 户名:南京夏洛依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卡号:544363403890 中国银行 户名:南京夏洛依贸易有限公司

四、甲方须按协商日期向乙方支付款项。

五、乙方收到款项后三天内开始为甲方推广微信号。

六、若乙方无故中途停止推广,应返还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七、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即行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本京都大学概况 篇11

日本京都大学概况

学校名称:日本京都大学 Kyoto University

所在位置:日本,京都市

学校设置类型:综合性大学

创建时间:1869年

学历:本科 研究生 网络课程

学校性质:公立

学生人数:21813人

院校地址:京都市左京区吉田本町(606-8501)

一.学校简介

京都大学(假名:きょうとだいがく,英文:Kyoto University)简称京大,是继东京大学之后成立的日本第二所国立大学。是仅次于东京大学的学科齐全、规模宏大的国立综合大学。

二.大学院专业设置

文学研究科:文献文化学、思想文化学、历史文化学、行动文化学、现代文化学

教育学研究科:教育科学、临床教育学

法学研究科:法政理论、法曹培养

经济学研究科:经济学

理学研究科:数学、物理学、地球行星科学、化学、生物科学

医学研究科:创药科学、生命药科学、医疗药科学、医药创成信息科学

工学研究科:社会基础工学、都市社会工学、都市环境工学、建筑学、机械理工学、微机工程、航空宇宙工学、原子核工学、材料工学、电气工学、电子工学、材料化学、物质能源化学、分子工学、高分子化学、合成生物化学、化学工学

农学研究科:农学、森林科学、应用生命科学、应用生物科学、地域环境科学、生物资源经济学、食品生物科学

人类・环境学:共生人类学、共生文明学、相关环境学

游京都作文500字 篇12

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繁华的国家。但它的历史名城京都,却别有一番古色古香的韵味。今年夏天,我冒着酷暑来到了日本京都,领略了这座城市独特的风采。

我们首先来到了音羽山清水寺。来到山上,向上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座雄伟的红色寺庙。再向下望去,晴空万里,一片片树林伫立在山坡上,十分壮观。我们进入庙里参观,看见了许多很久以前建造的大佛像,个个都是庞然大物。我们对着佛像很虔诚地拜了拜,保佑平安健康。我们还看到了四大金刚,它们身材魁梧,体型庞大,因为有些历史了,所以看上去有些陈旧。后来,我了解到,清水寺是公元778年建成的,距今已有1300多年地历史了!我暗暗赞叹:保存的真好啊。一千多年过去了,世界千变万化,却依旧保持原来的样子,真厉害!这样的建筑在中国恐怕也不多见呢。

接着我们来到了京都的古街道——花间小路。这条道路两旁都是一幢幢日本古时候的房子,红墙黑瓦的日式建筑,别具特色。这里就像南京的老门东,古色古香,却又热闹非凡。

最后,我们来到了著名的金阁寺。远远望去,那里山清水秀,而金阁寺刚好坐落在湖心岛上,十分秀丽。走近一看,寺庙有三层,第一层是用木头做的,而其余两层的外面贴的是金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整座寺庙金光闪闪,熠熠生辉。

穿梭在这些景点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座古城散发出的浓厚的历史气息,让我对日本的历史也有所了解。这真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京都一日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