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读后感精彩17篇

发布时间: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

鲁迅读后感 1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作品读后感 2

鲁迅的作品,磅礴大气,读来令人回味不尽。关于雪的文章,本人也读过一些,却唯独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令我难忘。

在《雪》中,鲁迅先生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孩子堆雪人的图画,亲切、逼真,富有情趣,充满了诗情画意和浪漫情调。感觉冬天又已来临,但又不是冬天,分明是春天,不然怎样会有蜜蜂,甚至蝴蝶?雪-----既然是开在冬天里的花,------就应有蜜蜂和蝴蝶前来光顾的。

作者赞美江南的雪,用了六个字,“滋润美艳之至”,我没去过江南,没见过江南的雪,总觉得这是在赞美江南的女子吧?暖国的雨向来就变不成雪,而江南的雪,美则美矣,转瞬即逝,令人怅然若失。独有北国的雪,受到诗人的推崇和青睐。她冰冷,坚硬,孤傲,美丽,写尽了雪的神韵。鲁迅先生笔下的北国之雪,本是象征着北方无数革命先烈和英雄,他们“永远如粉、如沙,包藏着火焰,在太空里旋转,升腾,闪烁”,给人以力量,催人奋进。意在唤醒人们心底深处的那种不屈的精神和斗志,自强不息,努力进取!

不错,北国的雪,冰冷,坚硬,孤傲,美丽,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鲁迅作品读后感 3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 4

这美,低下头探寻着,正如寒冬里的花蕾,是因为西施浇灌了春水。

行走在沙漠中,抬起头,天上滚滚的沙土借助这微弱的阳光,折射出这片片的市景,绿洲般的呈现在眼前。在这沙土与泡沫之间,高潮会抹去我的脚印,风也会把泡沫吹走。此刻,我低下头,虽然这脚印与泡沫不复存在,但这零落的仙人掌刺球般的花絮,辗转成零落的花泥,早早地被封尘,进入脚下这一片净土中。

这花,花泥,化作了永久的美丽,它,永不会死,只是渐渐消逝,她永远存在。因为低下头,便可以看见她的美丽。

或许,这向日葵是幸福的吧!因为在这个寂静的夏天,这片天空是属于她们的,� 她昂起头,看见了漂浮不定的云彩,是白的,还是黑的。天空,淡淡的。她始终是昂着头的,因为这一片天,始终是这一片天。

或许,她们是痛苦的,她们始终看不见身下这重叠的美景。身底下,娇喘微微的蒲公英,带着母亲的祝福,正飘向远方。这泥土,带着这香草一点点沉淀。蝴蝶正飞舞着,画出翩翩的弧线,多么缠绵。而这一片天始终是这一片天,不

追寻这美,追入驰骋的车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打开窗,让清新的空气进来,看着这无聊的风景,一排排白杨树穿翅而过,渐渐淡出了眼眶。低下头,看见了一片片木槿花开的美丽,正显得分外妖娆,这一片片心中的麦田,汇成了一片“陌上花开”般的桃之夭夭的景象。低下头,我便看见了这般真实的美丽。

低下头,几米正捆着这义齿清水,看着这水中璀璨的星光,这一池的美,不可替代,此刻,他正凝望着这井中的月光,他笑了,他明白了,他的心此刻不会再这般脆弱,他从这月光中,寻到了人生的起点,一次一次点亮着心中的希望。这是星光的美,让几米低下头,彻底绝灭了这水的凄凉与寒冷。

低下头,看见了几米的大头鞋,在这忽明忽暗的街灯下,一排石桥路,几米的大头鞋叮叮作响,他知道这条路不是他一个人走过。这大头鞋孤单的美,幻化成了一片独立的人格,傲然立于这尘世,一直空灵的笔,展望着一幅淡淡的画卷。几米,执起这支笔,在血与泪的飘摇中,熔铸成哲一曲单颂。几米低下的头,告诉我们这条路不是我们一个人走过的。

低下头,这书,这字依旧是那么熟悉,这美,便是这卷书香。在铁骑轻摇的时代,金戈铁马,在平凡中淡出伟大的时刻,笑着一个人走下去。在这渐昏的午后,不妨泡杯茉莉花絮,看着茶叶逐渐伸展成偌大的叶片;携笔书香,在这千万大山弥漫的茶香与书香交织的时刻,看着柔动的茶叶与舞动的文字相映成辉,在这般美无法言语。你的完美,是一种债。是的,几千年熔铸成一部多事的春秋,这书,承载了千年的痛,这大国,如何狼狈。这卷书香引得无尽遐想。低下头,发现了清新的自我,这天空中天马行空的美,总是没有这书香来的实在。

你这么美,你这么媚。俯仰之间,老者逐渐淡出这花季的舞台,这朝花需要夕者去采撷、采拾。我们90后,去低下头寻找着待放的花蕾的美。这美幻化成育人的书香门第,引着我们。这美是心中的人格,筑成成长的洪堤大坎。这美,是心中温存的碎语,凝结成许多的秘密。这,朝花夕拾,不仅是对过往的怀念,更是对手中所珍惜的这份美的采撷。

我们90后,不一定会高高的昂起头做常胜将军,不会去一眼望天上的浮云,因为我们知道,即使无法去想象这宇宙浩瀚的美,但我们也可以轻轻地低下头,几米仰望着,向前走着,也许他没有分辨出白光与黑暗的界限,一脚踩到了这井中,他奋力的呼喊着,渐渐地,绝望便笼罩了他。疏忽间,他低下头,看到了如此美丽的皎洁的月光,也许在他抬起头大力呼喊时忽略了这真实的美,但此刻他低下头也便发现了这美。

也许,有时候,我们也许真的应该低下头,做一个拾荒者。拾起这真实的美,拾起这美的真谛,重拾先哲们所遗失的美,将几米的画笔换作永不止步的动力。因为这条路不是自己一个人走过。

也许,生活的不如意会消磨着你,但不要再逞强昂起头,因为在这个檀香雪深的季节,这玲珑的雪花,美得令人惋惜。重拾起自己以前所遗失的美,重新找回自我,换作涅槃的新生。

这往昔永不会死的美,只是会渐渐消逝,但这朝阳般的美夕阳的呵护,才会永驻青春的容颜。

天地一斗,朝花夕拾。

鲁迅作品读后感2200字 5

月明星稀,夜深人静。岁月流转之间,我仿佛看见灰暗的屋子中,坐着那位一生都在执笔如剑的集大成者。空对着一豆灯火,对那个乌烟瘴气的年代进行深深的思索。他,鲁迅,一支笔便是一把剑,直刺入旧中国的腐烂皮肉中,刺入旧中国行将老矣的心脏里。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带血的呼唤,都是沉重的叹息,都引领我们去了解那个水深火热的混乱年代的死气沉沉、麻木凋敝。

初读鲁迅的文章,或多或少总是有些不懂得、不理解的地方,而这些在常人眼中的怪癖之处,大概也就是先生的令芸芸众生望尘莫及的文字的魅力、思想的高度。于是,渐渐地,一读再读,再读复读,便觉得先生的文笔,仿佛都是精心挑选过一般,缺一不可,否则便失去了他笔锋之犀利与不羁。也许有人说,鲁迅先生的文章已经过时,在新的时代里过于有冲击力。我想,先生的一生上下求索,执笔如刃,若无这锐利的锋芒,怎可引领有志之士走出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彷徨?若无这非同一般的冲击力,怎可指引无数热血儿女打破封建礼教的束缚?鲁迅,不可不谓是那个时代的思想先驱。

用心走进鲁迅笔下的那些人物,他们似乎都是平凡无奇的市井白丁,而这些人,带给我内心的,是可怜、可恨与可笑。

是独树一帜的“精神胜利法”吗?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吗?是思想上的“高人一等”吗?阿Q,这个一生都在游荡与流浪中度过的底层雇农,初觉他的行为滑稽可笑,后感他的结局悲哀潦倒。“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吗?”虫豸者,底层之轻贱者也。阿Q受人欺侮,非但不作抵抗、捍卫自我的尊严,反而自轻自贱,以践踏自我的人格来求取别人的饶恕,最终还“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而在他受到欺侮后,反把怨气施于小尼姑,这更体现了他精神上的愚钝麻木与人格上的分裂,他似乎已是行尸走肉一般了。其实,于宏观来说,那个时代,如阿Q一般的无赖数不胜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鲁迅先生实借阿Q一人映射那个时代所有具有民族劣根性的人。这是一种民族精神痼疾,也是致使中国被帝国列强铁蹄肆意凌辱、飞扬跋扈压迫的原因之一。若那些岁月里,阿Q们能够摆脱这种性格上甘受凌辱的恶劣脾性,泱泱华夏又怎会不崛起呢?可是事实却是,阿Q以及所有的阿Q们,终了,化作一抔黄土,也可是成为旧中国死亡的最终归宿。

而如果说阿Q是令我感到可怜、可恨与可笑之人,祥林嫂似乎留给我的,是无穷无尽的苦水的滋味,是漫无边际的可怜哀叹。寒冬里的祝福不属于她,美味可口的食物不属于她,锦绣华贵的衣裳不属于她,属于她的,大概就是那灰暗的灶房、深冬冰冷的雪花和她念念叨叨的阿毛的故事。书中令我震撼的,是鲁迅的“画眼睛”的手法,使祥林嫂那穷困潦倒的、贫苦无依的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仅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证明她是一个活物。”我们或许从未那么认真仔细地看过乞讨者的双眼,而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她的眼睛,似乎早已麻木不仁,空洞迷茫,早已被失望的泪水蒙住昔日光彩的瞳孔。她最亲爱的阿毛,由于一场突然的意外,也早已离她而去,与之阴阳两隔。如果说祥林嫂的前半生是哀痛与不幸在折磨她,那么她在别人听尽阿毛的故事后的遭遇,是时代的灰暗与冷漠将她的精神肌体侵蚀得体无完肤,遍体鳞伤。她的悲哀经大家咀嚼鉴赏了许多天,早已成为渣滓,只值得厌烦与唾弃。而最终导致祥林嫂郁郁而终的,应是那岁月中人们的隔膜。多少个日日夜夜,人们习惯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习惯了作壁上观,习惯了自私自利。在这种时代的灰暗与人性的残酷的欺压下,祥林嫂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与信心,她就如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一样,她所得到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道鞭影,望不见前途的期望。而那些“马夫”们,那些一天到晚饱食终日、百无聊赖的人,人性泯灭,又怎样会益于社会?无非成为社会上的蟊贼与蠹虫。她们,只喜欢欺压如祥林嫂那样的无依无靠之人,只喜欢挤在菜市口,满足于自我同胞被杀害后热血如泉的变态之美,于是,他们,变成了鲁迅先生笔下最令人深恶痛绝的看客。

“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鲁迅先生甘愿做开辟新中国道路的第一人。我想,这与鲁迅先生一生的遭遇有着密切的关系。记得鲁迅先生的父亲病重,是衍太太让他一向叫父亲而不去请医生,于是耽误了父亲的性命,是父亲命丧黄泉。说起来,这似乎并非是他的错,而是封建迷信的衍太太之过,可是这一举动令鲁迅愧疚一生。他深刻的意识到,留东瀛学医,似乎终归无用。医术何用?可是是治疗人们的肉体,而终究不能根治中国人的思想痼疾。文章误我,弃医从文,鲁迅先生仿佛是旧中国手术台上的主刀医师。他用他异常锋利先进的笔锋作为他的手术刀,清除那旧中国的沉疴毒瘤;他用他如疾风骤雨般的猛烈尖锐的思想,唤醒在黑暗的现实中摸索前进抑或犹豫徘徊的人,为社会注入新的精神动力。时至今日,也许我们会执经叩问:鲁迅,他究竟在追寻什么?我想,用戴望舒动人的诗句来表达就是——“我们不想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为了那“永恒的中国”,为了中华民族的所有儿女能堂堂正正地做一个有血有肉、铮铮铁骨之人!

旧社会的黑暗早已随着革命的洪流远去,也许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已无法切身体会那岁月的悲哀与人性之殇,可是鲁迅先生的文章,以其前无古人的思想高度,成为绝世经典,久经传唱,薪火相传。他的思想精髓,我们应当深刻体会。“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支笔,便是一把剑,一把无比锋利的剑。相信不管经历多少岁月的磨砺,不管经历多少人生的痛苦与迷茫,鲁迅先生的高妙文笔总能引领我们走出思想的迷雾,使我们汲取智慧,启迪思想,醍醐灌顶,在我们的一生中,在世界人民的一生中,在人类的文学史上,熠熠生辉!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6

前几日抽出时间阅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读完文章后发现,实际上,伟人也和普通人一样,拥有充满世俗气息的日常生活。

通篇通过女性的细心体察描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例如先生帮作者萧红点评穿衣、先生爽朗的笑声、先生家里的衣食、曾经夜晚路过坟地的经历等等。

文章的开头就颠覆了以往的鲁迅形象,“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短短几句描写,就塑造出了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跟先前我们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作者用自己心灵感受的非常生活化的鲁迅,是一个使常人敢于走近并能够伸手去触摸的可亲的鲁迅。

文中多次提到了鲁迅的笑声,比如作者去鲁迅家包饺子吃,“饺子煮好,一上楼梯,就听到楼上明朗的鲁迅先生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得热闹。”这是一种多么温馨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景致啊。

“鲁迅先生在四月里,曾经好了一点,有一天下楼去赴一个约会,把衣裳穿得整整齐齐,腋下挟着黑花包袱,戴起帽子来,出门就走。”“出门就走”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义无返顾的大无畏精神。全文平平淡淡,没有特别夸张,但却形神兼备地描绘了鲁迅的一些习惯动作,勾画出一个独一无二、鲜灵生动的“有温度的鲁迅”。

“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之的。”“但他还是展读着每封由不同角落里的青年的信,眼睛不济时,便戴起眼镜来看,常常看到夜里很深的时光。”他严格地要求着别人,同时严格地约束着自己,但却仍能宽容地对待别人。他对于青年人的爱,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鲁迅的可亲的体温,他是那个寒冷年代的一个无可替代的强大的热源。

阅读鲁迅的著作可以感�

正如他的诗歌所说的那样:“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鲁迅读后感 7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

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鲁迅作品读后感 8

今天老师留的作业不多,英语……在学校能写完的,数学……在学校也能写完。就剩语文作业了,有一项作业是天天都得写的,那就是日记。 写日记可发愁啊,天天不知道写什么,今天我知道一个秘密,看课外书,写读后感。我读了一本《鲁迅》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就写了读后感!

鲁迅到了晚年,对于时间抓得更紧。不管斗争多么紧张,环境多么恶劣,身体多么不好,他仍是如饥似渴地学习,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有病的时候,他就想着病好了要做什么事;病稍好一些,就动手做起来。他逝世前不久,体温很高,体重减轻到不足八十八斤,可他任然不停地有笔做武器,同敌人战斗。他在逝世的前三天,还给别人翻译的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他逝世的前一天,还写了日记。

鲁迅一直战斗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从没浪费过时间。 看完这篇文章,我感悟到:我们要向鲁迅那样,从不浪费时间。

鲁迅作品的读后感 9

假期中适当地读一点鲁迅的文章并无坏处,至少可以培养一种民族精神,或者一股战斗力。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一下,最终还是选定了《药》,一部百读不厌的作品。

整部作品里面弥漫着诡异的气氛,让人不寒而栗。小� 小栓吃到了人血馒头,可是还是死了。同样的下场,小栓的墓上只有荒草野花,夏瑜的墓上却有一个美丽的花圈。

很多人读过之后,都觉得华小栓他们真是可恶,夏瑜流血牺牲了,他们一家却像吸血鬼一样绞尽脑汁地想去吃他的血。这种近乎变—态的思想不禁让人作呕,可是,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想想呢?

他们不过是清贫的老百姓,有血有肉的人。可是不幸的是小栓得了病,这对全家都是个灾难性的打击。身为人父,老栓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小栓就这么死去,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去救他。他是实在走投无路了,只能选择人血馒头这一迷信的方法。他去给人家送钱的时候,怀揣的那几块大洋,可是饱含着心血和体温呀!这是救命的钱!这对于这其中的辛酸、无奈、痛苦,又有谁能了解?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怎能不疯狂?怎么还能理智!

结局也在情理之中。

华小栓死了。

夏瑜死了。

华夏,也要死了吧。

这句话在当时并不是玩笑之言。

那个时候的人们愚昧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社会环境也黑暗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革命志士一个接一个地牺牲了,人们却丝毫没有什么改变。这样的华夏,这样的中国,还有什么生路可言么!

如果问秋瑾的牺牲换来了什么,那么我觉得,我们换来了《药》。鲁迅先生用超凡之笔写出了《药》,这味《药》太震撼了。

可是,能被医好的人有多少呢?又有多少的人病入膏肓仍不知其病理呢?恐怕,这之间的差距没有人知晓。那些革命者太孤寂了,太悲哀了。他们为了群众去牺牲,却落得这么惨痛的下常群

太悲哀了。

倘若人们觉醒,那么华夏必将复兴,历史也验证了这一点。

希望在历史的警戒下,所有人都绝不要再变回那个时代的怪物。

绝不。

读鲁迅作品有感 10

鲁迅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大文豪,而在他的笔下的人物,有的是有些讽刺意味的——是对旧社会、对不知反抗的政府的讽刺。而在我看来,鲁迅先生的文采十分出众,但是,对于我来说,我认为鲁迅先生最杰出的,还是描写人物的时候,那种若隐若现的悲哀。

就拿闰土来说吧,闰土本来是一个淳朴的少年,小时候对鲁迅先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地方,都是一同玩耍的朋友,是没有什么隔阂的——因为那时候他们还没有被旧社会的想法毒害,还没有被那种不平等的想法所被统治,因而他们之间的友谊是平等的,是没有不平等的友谊,更是一份纯粹无暇的友谊。

然而长大后的闰土便不是这样了,这时候他便是已可悲的被不平等的想法所统治了, 当鲁迅先生听到闰土毕恭毕敬的对着他说:“老爷!”的时候,鲁迅先生又会有什么感想——难道仅仅只是对他的老朋友闰土的一声叹息吗?

我们,都是一个种族的人,又会有什么不同呢?是的,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我们都是互相平等的。只有彼此尊重,不去看旧社会那腐朽的政策,把握住崭新的现在,才能创造出一个崭新的世界,才能让我们都是彼此平等的、没有任何隔阂的。

读鲁迅作品有感 11

昨晚无聊,随手翻起鲁迅前辈全集,看了起来。偶看到一篇关于“打狗”的文章,忽然想起前面,我谈到破坏秩序的医学治疗说法,更加关注有颇。看完,想起狗也是一条生命,为何前辈要这么狠心痛打呢?在此,我也随笔,说两句。

关于狗,前辈讲到狗性与狗德,不能不打,而且要狠打。至于那哈儿狗,是不是也要打,文章里提到是要打献媚与奴性,看来也保不住,也得打。这些,我就不多论了,我只想说一说,狗是条命,打时也得看着部位打,要不打死了,我这个和平主义者,可就心里太难受了。狗天性是从吃肉饮血驯化而成,以前它吃肉,还是生吃的,后依附主子,为主子看家卖命,主子给它点吃完的骨头,看来还是吃肉的,没有多大改变,只不过以前它是一个独行者,现在有了主子,依仗主子的势力,狂吠咬人比前更加猖狂,这种恶狗非得打,而且按前辈的说法打;哈儿狗成为当前流行的宠物,它能献媚主人,让主人快活,那就少打点,要打就打那种得了传染病的、感染人类健康的;如果这种哈儿狗也学会恶狗去做狗事,耍个心眼,败坏人间风气,那也得痛打之;还有那流浪的狗,看起来怪可怜,可这些狗集到一起来,就成了一群疯狼,为了抢地盘,会咬人、咬死人的。在野外,经常会看到狗王,这狗王就成了破坏秩序的帝王,甚至还敢拉拢那些前面的两种狗与狗的主子,形成有纲领、有章程的所谓秩序起义者,它们经常在夜色下密谋,要把天下安逸的日子打烂,时刻准备着所谓的起义,看来这群狗,不是为了吃,不是为了喝,是想换天下,换天下的太阳。可见,有了野心的狗群,人们不能不提防,甚至也不能按先生所说的那种打法,要按外科治疗的方法,彻底打掉,连大本营也打掉,连根子也挖掉。

这个说法,难免有点不是绿色环保主义者了,但为了有一个听不见哭声,看不到合谋咬死人的事件,有一个正常的秩序,不能不提这样的观点。

声明:以上,对关于打狗的提法,纯属对先生写的打狗的主张进行一点浅论,至于以后,狗如何让人类去痛打,让绳子如何去绑,又如何把要起义的群狗的老窝、大本营烧掉,均于我无关。

鲁迅读后感 12

先生的书,与现在这个时代有着不小的隔阂,我们小的时候就被要求阅读先生的书,却总觉得晦涩难懂,不仅是他的晦涩的,还有他晦涩的思想,我们总是不欢迎先生的文章,我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只是因为考试考这种文章,然而我们又读不懂他到底想要讲什么。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的,人们还想把先生的文章退出语文教材,小学、初中的教材被那些人删删改改,把先生的文章删去了。这个浮躁的时代,似乎有些容不下先生这种批判性的,直击痛处的,揭皮露骨的,如刀锋冷厉的文章。我们只愿看这个世界在表面上有多么美好,对于那个黑暗面,我们总是捂着眼睛,捂住耳朵,作掩耳盗铃状,以为像鸵鸟似的就可以把困难、不足放在那里就能消逝。

我们终究太简单,思想太浅薄。

你看他的文章,赤诚之心,对中国的热爱,统统在对我们中国人的批评与揭露中体现的淋漓尽致,美国有写丑陋的美国人、日本有写丑陋的日本人,中国有先生写的丑陋的中国人,这不是对国人的诋毁,而是面对不足、差距、缺陷,是先生用文学,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理性地、现实地告诉我们,我们还有很多要做好的地方,我们还不够努力,我们的生活还不够好,我们的人民过得浑浑噩噩,思想还不够深度;当我有一天,终于不再厌烦先生晦涩的文字,认认真真地读他的文字,读他的思想,读他对中国青年的热切盼望,我能发现他是杰出的、卓越的、伟大的先锋,心有所悟。他长于叙事,长于用细节刻画人物。

对于退出教材,我的。看法,自然也是不赞同的。倘若一味逃避着,不去用心阅读,不去对社会的一切现象进行反思,不去面对残酷的现实,那终究有什么用呢。我们读书正是为了此,而不是在学校里混日子;中药苦,难道就不喝了吗,难道医不好病吗;忠言逆耳,难道就不听了吗,难道说出之后不能改正吗;先生文章难,难道就不读了吗,难道没有指出缺陷不足吗!都是一个道理的,掩耳盗铃,鸵鸟埋沙,正是说的这件事。

先生是这个急速发展的历史,快餐式文化横流的时代的刹车,慢慢行驶,调整好方向再前行。郑振铎《悼鲁迅》道:“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和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愿在先生之后时代的青年,能够摆脱冷气,像萤火虫般地发光,亿亿个萤火虫,便能使黑暗的天空照亮,光彻宏宇。那样,先生,便能看得到了吧。

《鲁迅》读后感 13

这几天,我读了《鲁迅小说珍藏》这本书。鲁迅先生那深奥的语句让我流连忘返,优美的句子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流金岁月、百态人生,还有坚定的信念与昂扬的斗志。

其中一篇《药》让我看了很诧异,文中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小栓得了痨病,他们听信谣言,华老栓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一种药——人血馒头,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种药,可结果小栓还是死了。现在想想当时的人是多么愚昧,迷信。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鲁迅先生淋漓尽致地写出了当时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愚昧、麻木。《孔乙已》中那个穷苦潦倒、好吃懒惰,整天穿着破旧、脏兮兮的长衫却只能跟短衫在一起的孔乙已,整天是人们拿来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被有钱人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在这本小说中,鲁迅先生写了很多文章,每一篇都让人深思。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让我明白了只有学好科学知识,继续努力才能创造美好的明天!

鲁迅作品读后感 14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鲁迅先生著作的读后感 15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药》,《故乡》,《孔乙己》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不难知道在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地那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孔乙己》中那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16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中那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作品读后感 17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